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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1-08-10 | News by: 侨报|世界日报 | 有1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列市港妇杀夫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曾玫琳和被害丈夫尼尔的生活照。(尼尔母亲提供)
由6男6女组成的陪审团经过5天的分析考量,9日一致建议波莫纳高等法院,宣判罗兰岗杀夫灭子案被告曾玫琳死刑,法官将于9月23日作出判决。
在去年11月前的一轮审判当中,陪审团一致认为曾玫琳犯有3项一级谋杀罪,然而在是否对其施行死刑的问题上出现争议,尽管8名陪审员赞成死刑,但由于另有4名陪审员反对而导致流审。
在几天前的第二轮审判当中,检查官维斯(Stacy O. Wiese)告诉陪审团:“07年8月8日,当时29岁的曾玫琳在等到家人睡觉后才戴上手套,用枕头先后闷死了7岁的戴文(Devon)和3岁的易安(Ian)两个孩子,之后来到她的电脑前,打开了那个建议她离婚的情人的个人网页。
浏览过网页后,曾玫琳没事人似的深夜和朋友外出娱乐,玩够了回来后再用战刀把熟睡中的丈夫尼尔砍死。维斯指出:“除了自私的解释外,曾玫琳没有任何理由杀害全家。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让自己成为自由人,以便毫无牵挂地和高中时迷恋的男生、也就是现在的情人生活在一起。”
辩护律师埃尔塔斯(Thomas Althaus)在结辩中提醒陪审团不要让自己的情绪左右量刑的决定。“我不想为委托人做无罪辩护,但我坚持曾玫琳的杀人并非蓄谋已久。这一切都是吵架的结果。我的委托人从没有过任何犯罪前科,一直被公认是一位善良体贴的女人,为讨好母亲,她经受了许多虐待和指责。”
美华裔女子涉杀夫杀子案续审 情夫作证爆畸恋始末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华裔女子曾玫琳(Manling Tseng Williams,译音)杀丈夫并闷死儿子案25日继续审理。检方传唤几位证人出庭,分别由检察官欧康维斯(Stacey Okun-Wiese )、辩方律师奥尔索斯(Tom Althaus)交叉询问,就证词攻防角力。
原先选定的20名陪审员,周一有一位因家有要事,获法官批准离开审理,因此剩下19人。被告曾玫琳与上周一样,身穿紫色上衣、扎马尾辫,过程中始终低头不语。
首先出庭作证的警官布莱恩(Tim Bryant),回忆2007年8月8日案发经过,他早上7时45分据报抵达现场,当时曾玫琳站在屋外草皮上,经邻居布朗(James Brown)引导进入屋内,发现陈尸二楼的威廉斯(Neal Williams)、两名幼童。布莱恩响应检辩方的细节问题,包括当时曾玫琳的反应、现场陈设等。辩方律师则质疑处理程序、现场证据的保留等。
第二位出席的是曾玫琳工作餐馆同事迪葛兹曼(Andy De Guzman),检方询问命案当晚情况,包括何时目击曾玫琳于星期五餐厅(TGI Friday)、当时与哪些人一起、几时回到家和有无发现异状等。迪葛兹曼说,曾玫琳工作时很开朗,也很热心帮助同事,平时很少提及家庭状况。-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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