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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13 | 來源: 河南商報[微博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第壹被告張成勝也有孩子,他抬頭走進審判庭,聲音洪亮,極力為情婦撇清罪責
李納也是壹位母親,庭審中始終低著頭,數次泣不成聲,她願意任孩子的家屬打罵
劉志偉邊哭邊說騙孩子的經過:“這是我作為男人幹過的最下賤的事”
檢察官稱,這是近20年經手的最殘忍的綁架案 壹份千把字的公訴書,哭著寫了好幾天
7月20日,河南商報報道了鄭州市壹個9歲男孩兒在放學路上,慘遭綁架、殺害並被碎屍的案件。昨日,3名凶手站在了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綁架罪”提起公訴。
旁聽庭審的被害男孩親屬泣不成聲,壹份千把字的起訴書,檢察官哭著寫了好幾天……
3名被告中,兩個都是有孩子的人,是什麼促使他們犯下如此人神共憤的罪行?他們又將面臨怎樣的審判?
案件回放
帶著情婦和同事
他對9歲的孩子下毒手
2010年11月2日晚上,別人家的孩子都平安地回到家了,可9歲的張世豪卻沒能像往常壹樣按時回家。下午放學後,他被壹個“叔叔”以幫忙買玩具為由帶上了車,這不是他想象中助人為樂的好事,卻是通向死亡的不歸路。
把孩子騙到手後,劉志偉與張成勝將孩子捆綁,放在儲物箱內,開車拉到張成勝與自己的情婦李納在緯肆路的住處。在向孩子要來家長的聯系方式並索要贖金拾萬後,張成勝勒死了孩子,與劉志偉壹起用極其殘忍的手段碎屍。
第贰天劉志偉在山西取出兩萬元,第叁天繼續向孩子的父親張曉索要贖金拾萬元,然後在李納的陪同下到開封又取了兩萬元。
2010年11月5日,張成勝和李納被公安機關抓獲,11月15日,逃到珠海的劉志偉也被抓獲。
昨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3名被告人被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綁架罪”提起公訴。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張成勝:殺人碎屍,是臨時起意
表情:張成勝個子不高,走進審判庭的時候抬著頭,說話聲音很洪亮。他的第壹句話是:“劉志偉沒有參與殺人,李納全過程都沒參與。”
今年正好跨入不惑之年的張成勝顯然並沒能做到“明辨事理”。
2010年春天,張成勝的汽車用品公司遭遇了經濟危機。到處借錢又到處碰壁,肆面楚歌的他打起了違法犯罪的主意。-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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