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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8-26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酒吧女祁春艷(白衣者)25日被X於庭上大爆曾在深圳意圖綁架Y
億萬富商X被酒吧女郎勒索1.39億港元案,X富商25日在庭上揭露自2007年底他遭女被告連番恐嚇“買凶殺害他全家”,令他精神上成為被告的俘虜及囚犯,他的妻子更因此患上精神衰竭及抑郁症,甚至自殘自扯頭發,趕他離家至今仍不准回家居住,以免女兒人身安全受威脅,而他也患上心髒病及精神病,至今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他形容女被告不怕死,自己情況“有如美國怕拉登恐怖襲擊那樣”。
《星島日報》報道,現年50歲的X富商25日續在屏風後作供稱,2007年至2008底38歲女被告祁春艷迫令他每周有5天相見,每天起碼5至6小時,引發他心髒病發及患上精神病,需入院治療12天;而他的妻子更精神崩潰,甚至在家中碌地及自扯頭發,為了女兒安全,更趕X離家。X決定采取強硬態度,疏離被告,但每次當他“心髒再受不了”,他才同意再支付勒索款項給被告。
X透露,被告因要簽保守行為壹年,2008年6月中至2009年2月底被告沒有聯絡過他,但他和妻子仍收到無數的匿名電話滋擾,他更收過逾千個滋擾電話。2009年2月尾被告致電給他表示剛從加拿大返港,被告在電話中說:“我要你壹家叁口血流成河,我要你壹家叁口生不如死,家破人亡,不能再雙宿雙棲。”
X將被告已返港壹事告知生意拍檔Y及Z,他亦只好依被告要求與她見面;被告對他說:“我這次回來不會像之前那麼蠢,不會再被人抓到警察局,我這次是有備而來,總之你交不到錢,你家裡人壹定有血案發生。”並向他勒索“天文數字”的款項,但X表示因金融海嘯,已經無錢支付,被告隨即要求他轉賣他名下價值1.2億元的南區豪宅,或將物業轉到她名下。為免她傷害他的家人、Y及Z,他只好轉帳了80萬現金到被告名下戶口。
但被告收款後仍持續作出恐嚇,X為了妻女的安危,壹家人換了房車及聘用了保鏢,更定期把車輛送到車行檢查,以防有人安裝了監測及偷聽器。X形容被告的行為有如“美國怕拉登壹樣,因為被告不怕死”。
X憶述,有壹次他的秘書A小姐收到被告電話指已在X的寓所附近,他並在寓所平台遇上被告,並與被告爭吵後,終決定報警,X解釋“我不再報警,我就要叫救護車,我妻女在樓上,妻子已極度驚慌,若不盡快趕走被告,我相信妻子會發瘋。”警方到場後,被告情緒激動,出手打他,警方叫被告停手不果,才將他們壹幹人帶返警署。但後來因被告又出言恐嚇,令他銷案,並支付20萬元予被告。38歲被告祁春艷,被控9項勒索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受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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