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1-09-25 | 來源: 新浪讀書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我們之間沒有求婚的過程,因為沒有必要。
我甚至覺得辦結婚手續都多余。兩個人在壹起生活,要向別人申請,要蓋章,我覺得別扭,而且,極不浪漫。
可是,我們還是要結婚。
那是2002年6月的壹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終身大事在長途電話中不到壹分鍾就定了下來。
我不想驚動太多的人,只把要結婚的事告訴了高雁,她興奮不已:“你們什麼時候辦婚禮?婚禮內容我早就策劃好了。主持人是文濤和許戈輝,地點在中國大飯店,舞台兩側設兩塊大屏幕,播放社會各界的賀詞還有你們倆面對鏡頭袒露戀愛經過,初步定20桌,你們的親朋好友,同事、廣告客戶……”
“怎麼還有廣告客戶啊?”
“這麼大的活動,起碼200個來賓,沒有廣告,費用從哪來?”
我忘了這個茬。
在鳳凰,高雁負責所有娛樂類的節目和大型晚會。她要按照電視晚會的標准來操辦我的婚禮。
“我還沒說完呢。”高雁兩眼放光,像是在競標春節晚會似的,“大廳裡要鋪上紅地毯,你不是喜歡普京在就職典禮上走過長長的紅地毯嗎?咱們就鋪壹條比他還長的,你們倆穿著禮服款款地走上舞台。因為是婚禮,就不安排太多的文藝表演了,但歌手要有壹、兩個。你喜歡誰?”
“Celine Dion。”
“請外國歌手有難度,但通過唱片公司也不是沒可能,只是費用太高了,不如考慮F4吧,他們可比Celine Dion紅多了。”高雁兩只手在那兒比比劃劃,壹定是在算出場費。
“唉,你是在辦我的婚禮嗎?非弄成F4的歌友會不可。我的終身大事,風頭不能讓別人搶去。”
“對對對,F4壹到,場面不好控制。那請誰呢?”
我被高雁煽呼得也開始認真琢磨起婚禮儀式了:“請羽泉吧,他們唱的《最美》,我們在車上老聽,有紀念意義。”
“好,歌手定了,剩下的就是廣告了。”高雁壹臉輕松。
“廣告好賣嗎?”我有些擔心。“當然好賣。”高雁斬釘截鐵,“光壹個冠名權就能賣好幾百萬呢。”
“那得挑個好名字,我喜歡名表、首飾什麼的,所以最好叫卡地亞、蒂芬尼、百達翡力或者江詩丹頓特約之《魯豫婚禮》。”我竟然開始對這個空中樓閣心馳神往了。
“你先選個日子吧。”高雁這壹提醒,我才想起來,我的婚事,八字還沒壹撇呢。
“你幫我打聽打聽,在香港結婚該找誰啊?我們想結婚了,可不知道該怎麼結。”我說。
“那你的婚禮辦不辦哪?”高雁不依不饒,“可不能浪費了我這麼好的創意。”
“我得和他商量商量。他特別害羞,壹見大場面就暈。”
果然,在電話裡壹聽說又是紅地毯又是200人的大場面,他就已經緊張得結結巴巴了:
“那,那我走路壹定會順拐的,不如讓我扛台攝像機邊走邊拍吧?!”
他是攝像,習慣於躲在鏡頭後面。
“不行!”我對著話筒大叫,“從現在開始,你要練習走紅地毯。”
我豁出去了,婚禮看來是躲不過的。既然要辦,索性就往大了辦,照著奧斯卡的規模。
高雁很快打聽到了在香港登記結婚的程序:“你們倆帶著證件去紅棉道婚姻注冊中心就行了。”聽起來簡單,其實很復雜。
首先,要公證我倆的單身證明,然後,他要辦赴港簽證。
想想真郁悶,香港回歸都5年了,可內地居民過羅湖口岸依然不比去美國容易多少。最簡單的方法要算跟旅行團赴港旅游。
中旅的北京—香港線分7天團和14天團,每星期伍出發。以往他都跟7天團來看我,這次他選了14天的,然後打當天第101個電話向我匯報進展。
“老婆,都辦好了。11月22日到香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