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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11-06 | 來源: 參與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1年11月6日訊)艾未未“借款”運動遭到高級伍毛、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狂咬,吳法天在微博中暗指艾未未(專題)涉嫌非法集資罪。
11 月5日,吳法天在微博中說:“刑法中的非法集資罪: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承諾在壹定期限內給予出資人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的投資回報,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目的。追訴標准: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贰拾萬元以上,或者叁拾戶以上的。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1月6日,吳法天又在微博中回復同為伍毛的染香的話說:“債權人願意與否不影響罪名的構成。因為該罪的前提就是出借人願意!如果不願意,那就是搶劫罪了。//@染香: 有人說,都知道艾先生不缺這個錢,但我們願意借,這叫行為藝術。我覺得還可以再藝術壹點,以非法集資提起公訴。”
吳法天的“非法集資”說,遭到網友們的嘲諷。有網友表示:“借款還罰稅也有罪嗎?中國政法大學“吳法吳天”在微博中暗指艾未未(專題)涉嫌非法集資罪(沒這個罪名,應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吳法吳天的觀點,完全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網友是主動借款給艾,借款是用於替公司還罰稅,不是用於再次放貸,也不用於經營活動。根本不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犯罪構成。”
何輝新律師則說: “我真想活剝了吳丹紅(吳法天)這個沒底線的雜種的皮。這個雜種太沒底線,打著政法大學副教授的幌子,曲解法律,隨意編造法律構陷公民!人世間最下作的事莫過如此!牠丟盡了讀書人的臉面!”
而著名音樂人崔健則宣布要揍吳法天。崔健在今天下午13:47發出消息說:“哪位好心網友可以向我提無恥之徒 @吳法天 的住址或地址?今日帝都天氣尚好,我又沒事,我特別想去打他致其雙手殘疾,無法再混淆視聽,讓他知道自己到底是誰,謝謝。”到今天晚上21:02,崔健發出消息稱:“我已克服。”說明吳法天已愛揍。
崔健還發出他揍吳法天的原因:“壹群傻逼,你才是民主人士呢,我不是民主人士,我是我,我打吳狗是因為他無理取鬧誣陷艾嬸,別的理由我不考慮。若讓我玩民主,我才不選擇暴力呢,難道我真傻啊?混蛋,這是私仇,別扯國體。”
崔健還發出如下信息:“1無人,得重要信息,跳過2,趕3。”“重申,無意炒作,只想抽丫的,無需講理。已到3,隱等,堵之。”“肯德基等你們,叁點10分走過去開整。團結湖路口向北100米路西的肯德基集合。”“同為律師,盲人得全民聲援,缺狗遭我等傻逼流氓圍剿,真是差距啊。”“我勸看熱鬧的眾人快散去,我不會直播,打完我就聯系不到大家了,打狗只求自己對內心的公允。我不是仁波切,我只是除惡心切。我在肯德基門口抽煙到叁點10分,之後就不等同來的人了,我就去2個網友提供的地址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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