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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14 | 來源: 蘋果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楊千霈昨早總統大選投票後,興奮地把多張在投票所裡的紀錄照po上臉書,網友批她違反《選罷法》、睡昏頭和沒腦,尤其她手上還秀出總統大選選票,更被質疑有亮票之嫌,恐招2年以下有期徒刑,她昨澄清照片是家人在投票所外拍的,選票尚未圈選,稍後已將照片刪除。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細明昨說,初步從照片判斷,楊千霈並未帶手機進入投票所,無違反《選罷法》規定,但選票看不出是否有圈選,將提報選舉監察小組討論,並向投票所工作人員蒐證及詢問楊千霈本人,若認定亮票,依《選罷法》第63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易科罰金20萬元以下。
台大戲劇系畢業的楊千霈,昨投票後,把在投票所投票的情景照放上臉書,還呼吁網友說:「楊小霈投完票了,你們呢?快快快,行使你們的公民權!」網友質疑已觸犯《選罷法》。不少網友諷刺:「台大也出了不少天才。」更有人酸:「妳的頭不是只有臉蛋,還有腦好嗎?」
稱投票前拍照 否認亮票
她昨得知闖禍連忙澄清:「我知道在投票所裡面不能有任何攝影動作,照片是我家人從外面幫我拍的,且只拍我進領票處時的樣子,不是在投票匣處,我純粹只想呼吁大家投票,沒有其他想法,更沒有亮票動作,手上拿的也是投票通知單。」她也為引发轩然大波藫倠鼓很抱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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