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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18 | 來源: 浙江在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90後青年扶摔倒老人被判賠7萬 拒簽悔過書(圖)

昨天下午,吳俊東的姐姐和父親站在金華市拘留所門口,希望看到吳俊東走出大門。朱凌飛 攝
事件回顧:金華90後吳俊東扶起騎車摔倒的老人送到醫院,老人咬定是被他撞倒的。交警隊做出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結論,法院壹審贰審均判吳俊東負有70%責任,賠7.3萬元。(快報曾多次報道)
昨天下午,吳俊東案的兩位原告,受傷老人胡啟明、戴聰球接到了婺城區法院工作人員的電話,他們的補償款可以拿了。下午2點鍾,兩位老人拿到了7萬多元的補償款。而與此同時,吳俊東的姐姐和父親站在金華拘留所門口……
吳俊東拒不履行判決上周伍已被拘留
榨油機、炒料機等物品被查封
2011年10月23日,吳俊東案立案執行。當天,工作人員向吳俊東、吳秀芝發出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
5天後,吳俊東與家人向法院申報財產,其中農村土地、榨油機、炒料機等價值小、不便處理的生產、生活物品進行了申報,但是對工資收入等財產未進行申報。
隨後婺城法院對榨油機、炒料機依法進行了動態查封。鑒於這些財產系生產、生活用品,價值較小,拍賣過程耗時較長、且需要相當數額的評估拍賣費用,不宜通過拍賣處理。而且吳俊東收入穩定,有履行能力。
吳俊東案目前還在申請抗訴中,然而申請抗訴、申訴不影響法院強制執行,歷時叁個月,吳俊東壹直未履行義務,並且他明確表示不會履行。
1月13日,婺城區法院以拒不履行判決為由,依法對吳俊東司法拘留拾伍日。
7萬多元補償款已由家人代交
吳俊東沒有寫下悔過書
“我沒有文化,也不太會講話,就是感謝法院給我主持公道。”昨天胡啟明、戴聰球老人從法院工作人員手中接過72844元賠償款。其中包括賠償款69602.4元及遲延履行利息2954.57元、案件受理費287元、執行費993元,共計73837元。
那邊老人拿到了補償款,但是吳俊東壹家的情況卻不樂觀。年關將近,現在大家最關心的是吳俊東能否回家過年。
吳俊東拘留兩天後,吳俊東的父親和姐姐代吳俊東向婺城法院交納了執行款,包括賠償款69602.4元及遲延履行利息2954.57元、案件受理費287元、執行費993元,共計73837元。並申請法院提前解除對吳俊東的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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