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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2-01-20 | News by: 新京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核心提示:2011年5月17日,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近日,高晓松自述在看守所184天生活细节。他说,在狱中,唯一一次哭了,是因为女儿来探望。他说,想到漫长的人生,觉得六个月不长,但一想到女儿,六个月很长很长。

“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让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去年5月17日,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处罚金4000元人民币。对于高晓松而言,这6个月不是一场审判,而是一次救赎。
事发后的高晓松对警方表示:“我是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随后,他又在询问室亲笔写下“对不起,永不酒驾”,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在庭审中,他说“酒令智昏,以我为戒”。面对公诉人对其醉驾的事实和指控罪名,他表示“自愿认罪”,并数次打断律师以证据瑕疵发起的无罪辩护,“律师,我已经认罪了。我相信法律公正。”
有人说这是一次成功的危机公关,高晓松认错诚恳、个人形象加分不少。一个清华才子,校园民谣旗手,恃才傲物的游吟诗人,从书香门第,一路名校,少年成名,走遍世界,到看守所漫长的184天,高晓松的经历充满话题。
乐评人李皖在《两个高晓松》中这样描述当年27岁、发表了个人作品集、开了个人作品音乐会、正处在顶峰的高晓松:“在歌里,高晓松一直在回忆,让人以为他是个内向、伤感、学生气十足的人。现实中的高晓松恰恰相反,他轻佻、贫嘴、痞里痞气,满脸是浮夸的笑,满嘴是七荤八素的杂话,没一秒钟能够安静。”恃才傲物是朋友对高晓松最具负面性的评价。高晓松说,幸好老婆没认识年轻时的自己,“我年轻的时候飞扬跋扈,现在想想,自己都讨厌自己。”
“根红苗正”的高晓松离开大学的第三个月就发财了,当年就有车,有三万块钱的大哥大,大哥大上还吊了一个三千五的BP机,有一个特别贵的呼号,就一个数,呼“6”,那一年他才22岁。“那时候多张扬,一定要让自己特别与众不同。22岁发财了,24岁发表第一首歌《同桌的你》还出名了,你想我那时候有多膨胀。”
接受本报专访时,高晓松梳理了自己“在里面”六个月的生活,还表示决定远离过往的那些张扬、膨胀和不靠谱,“一个从小被惯大的名校生,20多岁的膨胀可以被大家原谅,但这种人在40多岁的时候应该担当更辽阔的使命,做一个名校生应该做的。”
这一切,正如高晓松在歌中所写的: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出来混,早晚要还的
说句心里话,如果我面临的是无期徒刑,那我可能会辩解,但这个最高就是六个月,男子汉大丈夫就为了六个月变成五个月去上诉,人生缺这一个月吗?-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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