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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1-31 | 來源: 光華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父女亂倫案揭內幕 女郎10年扮男人婆 只為避好色父親(圖)

■ 父女亂倫案中的女郎,周壹被判緩刑監視12個月。
(新加坡31日訊)暴力父好酒又好色,女兒不敢穿女裝,當了10年男人婆“躲”父親。
父女亂倫案中的女郎,被判緩刑監視12個月,成為新加坡首個在亂倫罪下被判的女人。案件昨天下判,她的代表律師爆出更多不為人知道的內幕,讓人聽了不禁搖頭。
律師揭露,女郎的父親好酒又好色,而且很暴力,為了躲避父親,她年幼時就開始穿男孩衣服,當起男人婆。她的中性打扮引起父親強烈不滿,父親堅持要她穿回女人衣服,每逢喝酒回家,只要稍有不滿,就會對她和弟妹們拳打腳踢。
律師表示,女郎畏懼父親,不敢吭聲,反倒是姑姑不忍心她經常無故被打,收留她之後還代她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然而,由於不堪父母的騷擾,她最終作出妥協,搬回家與父母同住。
18歲那年,女郎在理工學院念書,由於擔心中性打扮會影響日後找工作的機會,她放棄堅持了大約10年的男人婆裝扮,做回女生。
女郎萬萬沒想到,外型上的改變,最終竟引起父親的注意。接下來的日子裡,父親對她越來越感興趣,每次叁杯下肚便開始不規矩,兩人關系越來越親密,最終鑄成大錯。
據了解,父親在外酗酒玩女人,回到家裡行為也絲毫不克制。他暴力、蠻橫不講理,打老婆搞女傭,最後竟看自己的親生女兒時也動了邪念。
帶女兒找妓女喝酒聊天 父女酒後犯亂倫大罪
案情顯示,父親和女郎的感情非常親密,他甚至帶女兒壹起去芽籠,跟妓女壹起喝酒聊天。正是因為喝酒,兩人最終把持不住,犯下亂倫大罪。
2008年4月,女郎在睡房地板的床褥打電腦,躺在床上的父親指女郎不願和他講話,父女因而起爭執,女郎後來以壹個擁抱向父親道歉,兩人跟著發生性關系。
母親(44歲)告訴記者,盡管事隔已久,獲知真相的壹瞬間,她還是歷歷在目。
“我當時正要去開工,看到她收拾衣物要離家,追問之下,她才告訴我說父親強奸了她!”
她說:“他們騙了我足足2年。我懷疑他們的關系,但每次追問,他們都不說。”
“他這樣對女兒,跟強奸沒兩樣!”
女郎的母親,對丈夫所為感到憤怒不已。盡管她事後發現女兒自願跟父親發生關系,但對她而言,罪魁禍首絕對是父親。
母親表示,孩子都已長大,要不要認父親由他們決定。丈夫自作孽,壹切後果得自己承擔。
她透露,女兒很孝順,農歷新年打來壹通電話,更讓母親臉上綻放笑容。“她說她OK,但得遵照法官的指示。我的生日就要來了,我相信她會為我慶祝,非常期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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