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2-02-09 | 來源: 加西周末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近日,困擾了溫哥華華裔移民Rick(化名)的壹件煩心事終於有了結果,壓在他心頭上的壹塊石頭總算放下了。在歲末年初之際,Rick向記者道出了近2年法律斗爭的艱難,相信讀者朋友們也可以從這個案例中得到很多寶貴的法律經驗。
夜送朋友遇上大麻煩
事情發生在2010年2月的壹天,Rick到朋友家辦事,後來就留下來壹起吃晚飯,席間曾經喝過壹瓶啤酒。晚飯結束後,Rick又跟朋友們聊天到晚上11點左右起身告辭,並且開車送壹起聊天的朋友去Burnaby的某Skytrain車站。
送完人後,Rick發現自己的外套忘在朋友家,就又開車原路返回。他錯過了本來應該轉彎的路口。當時沿著Canada Way由西向東行駛的Rick,做出了壹個帶給他大麻煩的決定:找壹個路口U turn。
Rick在Burris St夾Canada Way處做了U Turn。雖然這是壹個比較大的路口,但Rick轉彎的角度還是沒有留足,車剛轉過來,就傳來了壹陣“咯噔咯噔”的聲音。“我想,當時肯定碰到路肩了。”Rick這樣對記者說, “我當時沒怎麼在意,覺得大不了就是修修車。”所以,他並沒有停車,而是繼續以正常速度向前開去。
可是,不久Rick就發現後面有壹輛RCMP的警車跟了上來,繼而就亮起警燈示意Rick將車停在路邊。警察說懷疑Rick酒後駕車,要讓他進行酒精測試。Rick回憶說當時認為是因為剛才送的朋友喝得比較多,車裡還殘留著酒氣,所以引起了警察的懷疑。Rick先後對酒精測試儀吹了兩次,警察就開始寫罰單。Rick要求警察告知自己酒精測試的讀數,但是警察並沒有理會。
警察將寫好的罰單遞給Rick簽名。Rick壹看,罰單上羅列著叁項指控:危險駕駛(酒後駕駛)、肇事逃逸和拒絕進行酒精測試。而且嚴重的是,警察寫明Rick是違反了刑法,而不是我們通常違反的BC交通法規。警察要求Rick在指定的日期前往法庭接受審判。“這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明明我配合他進行酒精測試了,為什麼還要罰我?”Rick直到近2年以後,對記者說起當時的情形還是忿忿不平。警察要求Rick在法律文件上簽字,但Rick表示自己看不懂這個文件,不明白這幾項罪名,要警察跟他解釋。警察始終沒有跟他解釋,只說只要簽字就可以離開。在僵持壹段時間後,Rick准備在文件上簽名,但只簽到壹半,警察就阻止他繼續簽下去,並給他戴上手銬,送進了拘留所。
壹般警察會將壹些喝醉的人送到拘留所以保護他們和大眾的安全,但像Rick這樣,本人很清醒的情況還真的是不常見到。所以,第贰天壹早,獄警就讓Rick離開了。
面臨災難性後果
經過了壹夜的折騰,Rick身心俱疲,又面對著新的問題。警察的文件中指出要他於5月14日出庭,而且警察當天晚上就吊銷了他的駕照3個月,只給他壹個20天的臨時駕照用於處理個人事務。Rick是貨運司機,這就意味著20天以後他可能也會丟掉自己的工作。而且,自己明明沒有喝酒,而且也配合了警察檢測酒精,竟然還被控刑罪,他心裡不服氣,覺得很委屈。
經過左思右想,Rick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因為平時有收集報紙的習慣,Rick就通過報紙廣告找到了位於Downtown壹家律師事務所。接待他的律師表示願意受理他的案件並幫助Rick將開庭日期延後到2011年5月。
後來,律師在與Rick談話時表示,按照慣例,如果Rick承認叁項控罪中的兩項,法官壹般會免除第叁項控罪。但Rick卻不願認罪,壹來,他根本沒有犯警察指控的罪名,贰來,如果認罪了,就會留下案底,對今後的工作和生活都會帶來不可預知的困難。
等待開庭的日子是煎熬的,但Rick收到的壹封ICBC來信卻又更加讓他焦慮。信中指出他當天的事件中涉及了另壹輛車,並且ICBC正在收集證據對Rick求償。Rick壹頭霧水,明明自己只撞上了路肩,怎麼會涉及另壹輛車呢。而且,ICBC的來信意味著如果法庭認定警察指控的刑事罪名成立,那麼他與ICBC的保險合同就自動作廢,ICBC要向他追討任何向第叁方支付的賠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