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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3-28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新網徐州3月28日電 為了蠅頭小利,收取他人100元後,便將自己患有重度精神發育遲滯的妻子“奉獻”給他人強奸,結果兩個人雙雙因此獲刑。28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消息,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顧某有期徒刑伍年,剝奪政治權利壹年,判處被告人盛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據了解,今年57歲的盛某和44歲的顧某都是江蘇新沂某村村民,兩人常在壹起吃飯喝酒。盛某的妻子王某重度精神發育遲滯。去年8月間的壹天晚上,兩人在盛某家中喝酒期間,顧某半開玩笑半認真的暗示盛某想和其妻王某發生性關系,並表示只要盛某同意,可以給盛某100元的“好處費”。沒有想到,盛某聽後居然答應了。隨即,顧某給了盛某100元後,在盛某家中與王某發生了性關系。
同年9月的壹天,顧某來到王某家,見其壹人站在家門口,又起歹意,在確認王某家沒有其他人後,給了王某10元錢引誘其“同意”並將其帶到屋裡實施了奸淫。其後至11月期間,顧某又兩次翻牆進入王某家中欲與之發生性關系,都因盛某回到家中而未遂。不久,顧某被抓獲歸案,隨後盛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後顧某、盛某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司法鑒定,王某患有精神發育遲滯(重度),無性自我防衛能力。
新沂市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顧某明知王某是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采取金錢誘惑等手段,多次與之發生性關系,被告人盛某在明知其妻王某是精神疾病患者,為貪圖金錢而予以協助,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鑒於被告人顧某在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盛某具有自首情節,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同時考慮到其家庭實際情況,結合其犯罪情節,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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