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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4-09 | 來源: 山西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偷窺女廁被發現後,男子吳某找的借口可真不少,“我是貼小廣告的”“我藏了東西要回來取”……不過借口再多,也掩蓋不了事實。今天,記者從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獲悉,吳某已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前不久,古城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林場公廁內有壹男子經常偷窺女廁所。隨後,派出所民警當即加強了這壹區域的巡邏。4月5日上午,當民警巡邏至林場公廁附近時,發現壹形跡可疑男子正在女廁所牆邊偷窺女性如廁。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先是通過執法記錄儀現場取證,等證據采集完後,上前將男子抓獲。
經查,男子姓吳,今年30歲,家住太原市杏花嶺區。審訊中,吳某百般抵賴,堅稱自己把東西藏在廁所附近,當時不過是為了取回所藏的東西。可當民警詢問其究竟藏了什麼東西時,吳某卻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最終,在受害人的指認和證據面前,吳某終於交代了自己的違法行為。自2011年8月以來,吳某利用中午時分,多次采用在牆壁上打洞的方式,數次偷窺女性上廁所,侵犯拾余名女性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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