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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4-29 | 來源: 福州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殘疾人出於好奇拍攝空軍戰機 被判泄露秘密罪獲刑(組圖)永泰殘疾人黃某某途經義序機場時,他出於好奇,用隨身攜帶的數碼相機拍攝了義序路標、機場設施及幾架軍用飛機的視頻。整個拍攝過程持續1分多鍾。日前,永泰縣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

資料圖:網友拍攝的解放軍殲11戰機訓練。

資料圖:網友拍攝的1架出現故障的殲10戰機。
永泰殘疾人黃某某不聽路人勸阻,拍下義序機場軍用飛機的視頻並上傳至網絡,殊不知此舉已觸犯刑律。日前,永泰縣法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
2009 年8月,黃某某駕駛殘疾人代步車來到倉山區,探望在黃山打工的兒子。途經義序機場時,他出於好奇,用隨身攜帶的數碼相機拍攝了義序路標、機場設施及幾架軍用飛機的視頻。拍攝時,壹名路人提醒他“不能拍,會抓”,但黃某某並不在意,繼續拍攝,整個拍攝過程持續1分多鍾。
回到永泰後,黃某某把拍攝的視頻上傳至網上的個人公開空間,並在視頻簡介中寫著“去福州黃山,經過義序軍用機場,近距離看到很激動,因為是第壹次看到飛機,就拍下了……”他還聲明:“本人不是間諜!”直至被有關部門制止,此段視頻已被網民點擊播放1.5萬多次。
這段視頻經空軍福州指揮所保密委員會鑒定,其中3項為機密級,3項為秘密級,嚴重損害了國防和軍隊安全利益。
永泰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明知其拍攝的義序機場視頻涉及國家軍事機密,卻通過網絡方式向公眾散布、傳播,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鑒於他能自願認罪,有悔罪表現,且屬殘疾人,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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