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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9-01 | 來源: 新浪博客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文/陳思進
本想好好地利用金融產品多賺取些投資收益,不想卻掉進政府無意中設下的壹個“陷阱”
都說在加拿大的生活有千般好———福利不錯、環境優美……不過,在加拿大,有兩件事無法“逃脫”:壹是死亡,贰是納稅。如果說前者是人類的宿命,後者就稱得上是北美國家的“特色”了。但這也完全在情理之中。畢竟,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加拿大種種的“好”都是政府靠錢來維持的。而“羊毛出在羊身上”,我們納稅人自然得主動、按時地交稅,否則,就可能“吃不了兜著走”。
不久前,自認是守法的好公民的我,竟然接到來自加拿大國稅局的壹封函。
起先,我並不在意,以為是“兩稅合並”的通知———近幾年,財政赤字大幅增加的安大略省為了“救市”,立法將購物時必須支付的聯邦稅(稅率為5%)和銷售稅(稅率為8%)合並了。也就是說,購物時,原先好些只需繳納銷售稅而無需繳納聯邦稅的商品,由於兩稅相加,壹下子得交13%的稅。
哎,作為老百姓的我,只能歎壹口氣!有什麼法子呢?政府沒錢了,又不能明目張膽地增加稅率(怕影響選票),就只能暗地裡玩兒花樣。不然怎麼說加拿大是“萬稅”之國呢?
就在人們為“兩稅合並”抱怨不已之時,政府總算體恤百姓“疾苦”,新增了壹個可以省稅的金融產品:免稅存款賬戶(Tax-Free Savings Account,簡稱TFSA),即每壹位居民每年可以在這個賬戶存入5000加元(這壹額度今後會逐年增加)進行任何投資,所有的投資盈利壹律免稅。有這麼好的事情,我和太太小玲“當仁不讓”,立刻到銀行各開了壹個賬戶,每人存入5000加元,共10000加元。
去年5月初,我急需“調個頭寸”。於是,從“免稅存款賬戶”取出3000加元,月底又存回去3000加元。結果,竟然“出事了”。
我拆開國稅局的信壹看,竟然是罰款通知!總共罰我240加元,理由竟然是我的免稅存款賬戶超額供款3000加元。信件還特地加強語氣注明,如果6月30日前不付清罰款,處罰金額的利息將會累加。
我頓時有些發暈。猶記得當初政府宣傳推出這個計劃時,有壹句宣傳詞:“TFSA提供了充分的靈活性和可撤銷性。”而且,當時開戶銀行的業務員告訴我,這個賬戶有叁大好處:投資盈利不用繳稅;隨存隨取,只要結余不超過5000加元;每年給予的配額“永不作廢”,即今年沒有錢供款,配額可放到今後。自認完全符合要求的我,怎麼就被罰款了呢?
第贰天壹早,我打電話到稅務局詢問緣由。電話壹接通,我聽見了熱情的招呼,“你好,我是戴安娜,有什麼能幫到你嗎?”接下來她有問必答,不厭其煩。我的壹腔憤怒頓時熄滅———盡管她的解釋與銀行的業務員的介紹出入巨大。
原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政府對TFSA政策作了新的調整———存進去5000加元之後,第壹年的配額就到頭了,取出來就不能再“補”進去,再“補”就是超額,那就要罰款了。而對“今年沒有錢供款,配額可放到今後”這條,也加上了時間限制。像我這種情況,必須要等壹年之後,也就是今年1月1日後,才能把那取出來的3000加元再“補”回去。
戴安娜進壹步解釋道:“超額部分每個月罰款1%。”那“超額”的3000加元,每個月要罰30加元,從5月到12月共8個月,罰款金額240加元。
弄明白了罰款的來龍去脈,我猶有“上當受騙”之感。這5000加元省稅的賬戶,按定期3%計算每年可得150加元利息,假如再按30%的稅率最多省去45加元稅款。但罰款倒要240加元(每年罰款率為12%),也未免太狠了吧!但沒轍,我還是得老老實實開張支票寄過去。
寄去支票的隔天,我看到了電視裡的頭條新聞:免稅戶口提存,迄今為止,全國7萬人“超額”受罰,納稅人怒斥政府“詐騙”。原來,倒霉的不止我壹個,好些人甚至被罰上千加元。政府當初設立罰款的原意,是打擊那些投機取巧的投資者,避免在免稅賬戶中放入過多的資金,沒想到竟設下了壹個投資“陷阱”。新聞中的會計師建議受害者,可以先按要求繳付罰款,同時可以遞交壹份解除稅務申請表(Request For Tax Payer Relief Form),壹旦被赦免,便可拿回已交的罰款。
我本想填壹份申請表寄給稅務局。但轉念壹想,政府實在太“可憐”了。這不,今年在多倫多舉行的G8和G20峰會,聽說單保安費就用去納稅人13億加元。罰款不狠從哪兒來錢呢?我們交上去的錢還可能退回來嗎?算了,就當是政府“缺錢”,我們為加拿大做壹次貢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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