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06-08-14 | 來源: 星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房屋出租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安省政府制定的每年加租指南,省內租客明年將面臨最高2.6%加租額。省府市政事務與房屋廳周伍傍晚公布最高加租額,由明年元旦日生效,只適用於有住客的住宅單位。業主有權自行制定空置單位的租金額。
星報報導說,考慮及出租成本提高,今年的最高加租額為2.1%,去年為1.5%。
安省省府仔細衡量八項經營出租房屋的成本後,批准較高的2.6%加租額。省府特別考慮到業主在維修、水電、暖氣與物業稅等項目的沉重負擔。
業主壹直以來埋怨燃油、天然氣與電力費用不斷飆升,使出租物業經營者捉襟見肘。
雖然省府每年發出的加租指南規定了最高加租額,但如果業主投資於例如換新門等窗改善建築物工程,可向安省出租房屋審裁處(Ontario Rental Housing Tribunal)申請更高加租額。
租客組織不滿轉嫁成本
自由黨政府在新聞稿中自誇2.6%加租額是1975年前保守黨省長戴維斯(Bill Davis)引進租金管制以來第叁低比率。
大多市租客協會聯盟(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s)的麥堅泰(Dan McIntyre)不滿省府的措施。他說:“很多租戶都會感到吃力,2.6%實在太高。業主獲保證每年增加收入在八月份轉嫁在我們身上。這是對業主拾分慷慨的指南,加租額等於多倫多的典型兩睡房單位每月加租30元,但那是同壹個單位,你並沒有得到較多的東西。”-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