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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09-2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趙巍被害案 | 字體: 小 中 大
於10年前發生的中國女留學生趙巍遇害案,北京市第壹中級法院已向當事人家屬及律師發出通知,本周肆(北京時間)上午重新開庭,繼續不公開審理壹審時未完的程序。趙巍命案自去年9月20日壹審開庭兩天後即叫停,而疑凶李佳明還押看守所迄今。
文 / 星島日報記者徐嘉銘
據了解,這次壹審續審工作屬不公開審理,除雙方當事人和律師以外,其他人都不能進庭,包括壹直都協助趙家處理相關事宜的趙巍表姐李軍軍,今次也不能旁聽。
據李佳明的代表律師鄒佳銘表示,對於壹審續審相隔達壹年之久,她不清楚原因,也不會過問,法院內部如何處理案件是不會對律師公開。
本報記者致電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公共事務參贊麥道偉(Mark McDowell)及傳媒官員段艷,至本報截稿時,兩人未有回復。
稱玩枕頭游戲出意外
據《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得自北京第壹中級人民法院的消息指,趙巍命案將在本周內壹審審結。該報稱李佳明在供詞中承認,2002年秋天他在和趙巍“玩枕頭游戲”(playing with pillows)時,意外讓趙巍窒息而死。但皇家騎警提供的證據則顯示,趙巍是被“故意勒死”(intentionally strangled)的。李佳明的律師指,加拿大的法醫在趙巍的頸子上發現有痕跡,但李佳明的母親則認為,李佳明是被中國警方刑訊逼供。
這宗命案發生於2002年10月間,中國留學生李佳明報警稱女友趙巍在10月9日吃完晚飯後到附近超市購物,後失去蹤影。當時兩人居住卑詩本拿比,而在高貴林壹專上學校念英文課程。
多次要求引渡被拒
同年10月20日,有行山者在卑詩米遜(Mission)斯特夫湖(Stave Lake)邊發現壹行李箱,內藏趙巍屍體。3天後,李佳明自加國返華。警方稱當時未掌握充足證據,沒有對李采取行動。加方隨後數度提出引渡李佳明要求,但被中方以“司法管轄權”為由拒絕,案子延宕多年。2008年,趙巍父母在卑詩新民主黨省議員協助下抵達加拿大,向聯邦官員求情,要為趙巍伸冤。
中加司法部門後來達成協議,加方提供案情相關證據予中方。2009年7月李佳明在中國被公安正式拘捕。2010年4月,趙家正式聘請律師馬國華,向李佳明提出了民事索償,稍後也證實,李佳明聘請北京律師田文昌與鄒佳銘作出刑事辯護。-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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