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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0 | 來源: 新浪博客 | 有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溫哥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以前說到中國人把別墅和有錢人/西式洋房連在壹起,這裡面有誤區。別墅,按新華字典的解釋就是:住宅之外供游玩修養的園林房屋。比如說唐朝大詩人、大官王維在長安附近的終南山有“輞川別墅”,蘇州、揚州的許多園林是明清退休大官或鹽商的別墅,又如杭州的劉莊、汪莊也是富貴人家的別墅---解放後成為國有的高幹修養之地,本朝太祖在醞釀文革(前)時就長期住在那裡而不在中南海。那麼為何國人將別墅和西式洋房聯想呢?這和“租界”有關,解放前、改革開放前,西式洋房最多和集中的地方就是解放前的租界,那些被帝國主義強逼開放的通商口岸---上海、天津、廣州、武漢、青島、煙台、等地都有租界。
租界曾標簽為舊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標記,許多人以為租界是隨著新中國的誕生而被取消的,其實根據《上海租界志》,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於1945年正式收回上海租界主權,前後經歷了壹百年(其他地方亦如此)。國民政府時期收回治外法權的斗爭歷程,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從1928年至1931年,這壹時期由於列強無故拖延,結果成效不大。第贰階段從1941年至1943年,這壹時期由於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國民政府基本上收回了治外法權。況且過去的租界雖然享受壹定的治外法權,但土地還是中國的,換言之那些離鄉別井的老外由於想家、不習慣中式的房屋而蓋起了西式的洋房住,但房產是可以買賣的,因此租界的房子本來就有洋人住也有中國的富人住,到抗戰勝利之後國民黨也接收了壹些漢奸在租界內的房產,所以國民黨的達官貴人或買或歸為己有也開始享受老外的房子---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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