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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0-19 | 來源: 顏昌海博客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叁峽工程屢遭質疑,關於“叁峽工程建設基金”超期征收又引起本就對中國電價漲價不滿的民眾議論。“叁峽工程建設基金”征收到期後,當局以“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換個“馬甲”繼續收費,讓老百姓為叁峽工程買單。
不久前,大陸最為著名的從事宏觀經濟與戰略決策研究的民間智庫安邦咨詢發文稱,叁峽工程在2009年全部完工的慶典上,居然沒有壹個當局領導人到場祝賀!這在中國是極為罕見的。從後續影響看,叁峽工程所需要的資金是個無底洞!繼今年5月經濟學家馬光遠在微博質疑“叁峽工程建設基金”超期征收後,近日,壹篇名為“叁峽工程又壹秘密”的文章再次在網上引發關注。
文章說,“叁峽工程建設基金”應該在工程全部完工就停止征收,但至今仍在收取。公眾所期待的“電費下降”並沒有隨著叁峽工程的完工而實現。
馬光遠曾在微博表示:叁峽工程早於2009年全部完工,為什麼今天在電費裡,每度電還要收取0.7分的叁峽工程建設基金?此微博使“叁峽工程建設基金超期征收”炒得沸沸揚揚。民眾質疑“中國老百姓為叁峽工程買單,發電賺了錢他們卻不參與分紅,政府還要繼續收費,繼續漲電價,有這樣黑心的嗎?”

針對“叁峽工程建設基金”被質疑超期征收,《財經中國》題為“叁峽工程建設基金與重大水利基金之間的那點事”的報導表示,叁峽工程從1993年准備工程算起,總工期當初預計為17年,2009年工程全部竣工。
1992年,興建叁峽工程議案通過後,國務院決定除西藏、貧困地區的農業排灌用電、縣及縣以下的孤立電網除外,中國用電加價0.3分錢/千瓦時,與葛洲壩電廠上交的利潤壹並作為叁峽工程建設基金,專項用於叁峽工程建設。1993年4月14日,當局國家計委等部委再下發通知,規定從1993年1月1日起,對葛洲壩電廠上網電價在現行電價的基礎上每年提價1分,分4年到位,作為叁峽工程建設基金。從1996年2月1日起,在叁峽工程直接受益地區和經濟發達地區的16個省、直轄市每千瓦時提高到0.7分錢。
2009年叁峽工程全部竣工後,“叁峽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期限已到,這項基金是否就該停收?2009年財政部印發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稱,2010年1月1日起,叁峽工程建設基金停止征收,但為其籌資的電價附加不取消,繼續以新設立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名義征收,為期10年。可見從2010年開始,雖然停止征收“叁峽工程建設基金”,但改為征收“重大水利基金”。對此公眾普遍視為叁峽基金“換馬甲”——換湯不換藥,不懈質疑。
《財經中國》的報導表示,“叁峽工程建設基金”這個理應被取消的基金,幾經輾轉以“重大水利基金”的名目持續征收。文章質疑,在2011年的財政年鑒中,這兩項基金同時赫然在目。難道國家並沒有“以重大水利基金”取代“叁峽工程建設基金”?兩個基金同時征收?-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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