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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2-02 | 來源: 騰訊新聞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年2月,38歲的松滋農民覃兆明因搶劫在湖北沙市被抓,後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投入沙洋監獄服刑。8月29日,松滋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發現,新江口鎮德勝村“2000330”強奸殺人案現場提取的指紋,與因犯搶劫罪正在沙洋陳家山監獄服刑的覃兆明的部分指紋特征相似。民警當即趕到沙洋監獄進行核實,並經DNA鑒定,確認現場指紋系覃兆明所留。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將覃兆明押回松滋,以涉嫌強奸立案調查。經審訊,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強奸、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實。除了以上兩起發生在松滋的奸殺案外,覃兆明還於2005年9月9日晚,在廣東佛山尾隨陳某(女,歿年36歲)至偏僻處,將其強奸並致其身亡。其他5起強奸案,壹起是2000年發生在松滋新江口鎮,另外4起於2011年、2012年分別發生在荊州開發區和沙市區,並都有搶劫行為。


據了解,覃兆明生於1974年,小學文化。曾因盜竊被判刑4年,出獄後到廣東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搶劫被荊州開發區聯合派出所抓獲,後被查明其在荊州開發區和沙市區搶劫作案13起,被判入獄15年。覃兆明還交代,他19歲結婚,2000年初離婚,2011年與現任妻子鄧某再婚。民警通過走訪了解到,覃兆明性格內向,少言寡語,脾氣暴躁,平時很少和周圍的人交流。他做事不計後果,喜歡飲酒。鄰居反映,嫌疑人結婚前在家務農,之後壹直在外打工。在家務農時,幹活勤快,是個種田好手。其父母則稱“兒子犯錯那是他的事,與大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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