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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12-04 | 來源: 法治周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現行婚姻法規定,中國實行壹夫壹妻制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國家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壹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贰個子女。
然而,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西溫莊鄉西攢村,身為區人大代表的原村民委員會主任李俊文,竟有4個“老婆”,共生育了10個子女。證據顯示,其中3個“老婆”和9個子女的戶口都落在了村裡。
有4個“老婆”10個孩子
11月29日,出太原市區往南15公裡左右,記者來到西攢村。
聽聞記者打聽李俊文的事,數位村民對記者說,在有900多位村民的西攢村,李俊文有4個“老婆”10個孩子,並不是什麼秘密,村裡男女老幼,無人不知。
有村民給法治周末記者詳細地列出了現年43歲的李俊文4個“老婆”、10個孩子的名字。
據村民們介紹,李俊文明媒正娶的老婆叫胡永仙,是榆次市人,大概是上世紀九拾年代初與李俊文結婚,共為李俊文生育了4個女孩。第4個女孩生下後送給了李俊文嫂子的姐姐撫養,夫妻倆又從別人處抱養了壹個男孩。
李俊文的“贰老婆”叫胡燕燕,1983年出生,是靜樂縣人,2003年剛滿20周歲時就為李俊文生下了壹個女兒,2009年時又為李俊文生下了兩個女兒。
李俊文的“叁老婆”叫李紅紅,1984年出生,是西攢村本村人,2005年為李俊文生下了壹個女孩,去年11月份又為李俊文生下了壹個男孩。
來自平遙的姑娘王福梅被村民們認為是李俊文的“第肆個老婆”。王福梅在李俊文開辦的攪拌站上班,2010年時兩人好上了,公開在攪拌站裡同居,去年12月份,王福梅為李俊文生下了壹個男孩。
村民們是怎麼知道這些孩子是李俊文的呢?見記者有疑問,村民們向記者解釋說,因為李俊文的大老婆、“贰老婆”、“叁老婆”以及她們所生的孩子戶口都落在了西攢村,在她們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上,孩子們的“父親”填寫的都是“李俊文”,況且孩子們也都喊李俊文“爸爸”。
村民們告訴記者,現在李俊文的老婆、“贰老婆”不在村裡住,只有李俊文與“叁老婆”李紅紅公開住在村裡。因為去年李俊文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落選了,“肆老婆”王福梅和兒子的戶口在村裡不好落了,王福梅就帶著孩子走了。
西攢村村委會去年年底換屆後,新壹屆班子准備按實際登記戶口給村民們分錢,於是便就到西溫莊派出所復印了村民們的戶口檔案資料,這才發現了李俊文的3個“老婆”和9個子女的戶口都落在了西攢村的秘密。
10個孩子都上了戶口
記者翻閱村民們提供的李俊文及其幾個“老婆”和子女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發現村民們所言不虛。
戶主“李俊文”的婚姻狀況是“已婚”。“胡永仙”的婚姻狀況是“已婚”,其與戶主李俊文的關系是“妻”。3個女兒、1個兒子的《常住人口登記表》上“監護人”欄裡填寫的是“李俊文”、“胡永仙”,在“監護關系”欄裡,對應填寫的是“父親”、“母親”。李俊文夫妻和這4個孩子登記的住址是“西攢村東街5巷3號”。
戶主“胡燕燕”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顯示,其婚姻狀況是“已婚”,登記住址是西溫莊鄉分散戶125號(村民們說分散戶125號是編號,在西攢村),其在“2009年6月15日”,由於“結婚”原因從靜樂縣遷來。其贰女兒、叁女兒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顯示,她們的母親是“胡燕燕”、父親是“李俊文”。其大女兒的《常住人口登記表》顯示,她的父親是“李剛峰”、母親“肖玉梅”,她與戶主“胡燕燕”的關系填寫的又是“女”,她2009年6月26日落戶在戶主“胡燕燕”名下的原因是“子女投靠父母”。有村民向記者解釋,胡燕燕和李俊文2003年1月份生下這個女孩時,由於當時李俊文還當著村主任,沒法給孩子上戶口,就把她落戶在了村民李剛峰、肖玉梅夫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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