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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1-07 | 來源: 天涯/肆海圖壹笑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筆者上月在Nashua購物中心,壹位來自中國的婦女試圖買5個新款iphone5回國饋贈親友(走私還是饋贈,咱不清楚。要真是饋贈,這人還真大方)。 但是店裡明確規定每人限購兩只,有告示表明。該中年婦女第壹次試圖買5只後不遂,與店員發生爭執,被要求離開。後女子折返,用手機在店內拍攝錄像,試圖證 明有人買超過2只。該女子再次被要求離開,但是此女子以不懂英語為由拒絕離開。店員報警,警察在試圖將該女子帶離現場時,該女子又以不懂英語為由拘捕。兩 名警察將此女按在地上電擊。視頻中可以聽見清晰的電擊聲和女子的慘叫。
對此女子的遭遇表示同情,對這兩個混賬王八蛋警察也灰常憤怒。但是個人覺得她實在有點自找。在未經店員允許下拍攝錄像,兩次被要求離開,均以不懂英 文為由,無理吵鬧。更膘的是,警察來了還跟警察用這招兒。美國的警察佩戴槍械和電棍不是擺設,在他們認為自身安全收到威脅的情況下可以將疑犯擊斃而不承擔 任何法律責任。該女子明顯是裝不懂英文。我覺得能從麻省的Newton開車到新州購物中心,最起碼的英文會懂的。繁瑣的不懂,人家不讓拍照,請你離開,這 最簡單的英文不懂嗎?警察來了要逮捕你,這不用英文也能看的懂的吧?所以嚴重懷疑,她不懂中文只是借口。
整個采訪過程是由她女兒翻譯的。新聞解說員說改女子有拘捕前科和其他未知名的犯罪記錄,具體啥記錄不知道。但是明年壹月她講面臨拘捕指控,需要在新州上庭。估計又多了壹項criminal record.
所以說,人在美國,你千萬別跟警察膘!那真不是好玩的。就連土生土長的老美都不敢跟警察膘,更何況外來移民?有些人以不懂法律為由跟警察膘,可是不懂法律犯了法也壹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啊。這個記錄帶上就是壹輩子,不是錢可以摘得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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