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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12 | 來源: Edwin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運聯:可用書面警告及再培訓代替
安裝沖紅燈攝影機,目的是保障馬路上各人的安全,而發出罰款告票,是要提醒司機下次不要再犯,不過根據本地壹家電視台的調查發現,盡管運輸聯網(TransLink)旗下的大溫巴士司機沖紅燈,但是他們毋須支付罰款。運聯就此事作出解釋,然而此事引起爭議,有人認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效法多年前判例
據CTV電視台報道,數以百張發給運聯的沖紅燈罰單最終沒有付罰款,因為代表運聯的律師在多年前就壹張違例告票提出上訴,現時運聯可以用書面警告和再培訓壹天的方式,來代替壹般的167元沖紅燈罰款。
運聯發言人扎貝爾(Derek Zabel)解釋,這不是金錢的問題,而是關乎拾字路口的安全,運聯認為更重要的是要好好培訓司機,以免司機重蹈覆轍。扎貝爾強調,運聯不容忍巴士司機沖紅燈,如果有巴士司機屢犯,處分方式可能包括革職。
扎貝爾續道,事實上其他擁有車隊的機構,也可根據《機動車輛管理法》,申請同樣的待遇。
自2008年以來有230張告票
然而,其他設有車隊的機構,包括運輸警察和卑詩運輸公司(BC Transit),都是要司機支付罰款。運輸警察指出,假如員工沒有合理的理由,解釋為何要沖紅燈,他們均要付罰款。
據CTV通過《資訊自由法》取得自2008年以來,發給運聯司機的約230張告票,發現當中主要的沖紅燈地點,是在溫市布拉德街(Burrard St.)夾太平洋街(Pacific St.)。
其中壹張在溫市緬街(Main St.)夾喜士定街(Hastings St.)所拍攝到的告票顯示,壹輛巴士沖紅燈,而馬路上還有壹個行人。還有壹張照片顯示,壹輛巴士在時速限制50公裡的馬路上,以79公裡時速沖紅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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