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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2-24 | 來源: 南國早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凶宅,誰敢買!“叁姐妹碎屍案”房叫賣引關注 2月22日,南寧壹條房產中介信息在網上傳開了,因為這套位於嘉州華都小區的房源信息是這麼描述的:“事先聲明死過人,震驚南寧的‘叁姐妹碎屍案’的房子……”是房產中介真講誠信還是想借此炒作?這套房子有人敢買嗎?本報“南國網事”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網議:
這叫凶宅,誰敢買?
這條網上中介信息通過微博轉發後,大家議論紛紛。
@壹米陽光:賣家挺誠實的。
@火星人:房東確實夠郁悶的。當初應該要蘭新誠賠償房東才行。
@火哥:(發生過“叁姐妹案”)這個蓋不住的,還不如先講清楚。
@小豬:這種叫凶宅吧?是我的話,絕對不買。
@大李菜刀:賣可能難賣出去,但租給別人作貨倉可以吧。附近有大菜市和建材市場,個體老板多,不會太介意。
中介:
說明實情後,咨詢電話多了
這條中介信息是否真實呢?這套房的房主是誰呢?
記者聯系上了中介梁小姐。她說,這套房子並不是“叁姐妹”租賃的那壹套,是蘭新誠的家。2009年,蘭新誠令人發指地在殺死叁姐妹後,在這套房子裡,對她們的屍體進行了處理。房屋是蘭的父親出錢購買的,蘭屬於共有人。2009年7月壹審時,法院認為蘭新誠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且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判處死刑。2010年7月,蘭被執行死刑後,房屋便由其父親繼承,所有權全部轉到其名下(但隨後的采訪發現,這個說法存在偏差)。
梁小姐說,這套贰手房信息已經掛了壹年多,因為價格低,前來咨詢的人很多。但是壹聽說發生過“叁姐妹慘案”,客戶都拒絕購買。為此,壹個月前,她在房源信息上加上這麼壹條特別說明。本以為咨詢電話會減少,沒想到反而多了起來。
據了解,這套房子當初的購買價是5000多元每平方米,現在贰手房的轉讓單價為3700多元,106平方米的售價是40萬元。
調查:
屋主為何出售此房
蘭新誠的父親為什麼要出售這套房子呢?
記者從以往的公開報道中得知,覃氏叁姐妹的父母曾向蘭新誠提出150萬元的索賠,當時法院判決蘭新誠附帶民事賠償4.1萬多元。由於蘭家未支付這筆民事賠償,覃家的代理人曾考慮過請求法院將蘭新誠的房子扣押,強制執行民事賠償。但相關法律界人士表示,由於這套商品房價值數拾萬元,民事賠償金相對較低,法院不便采取將房產拍賣強制執行的辦法。
據了解,去年,曾有人表示有意購買這套房子。於是房產中介找了業內壹名擅長辦理繼承案件的律師。記者從這名律師處了解到,這套房原來的產權人有叁:蘭新誠和他的父母。由於蘭新誠被執行死刑後,其家屬並沒有辦理繼承手續,所以要進行贰手房交易,首先要把他名下的房產給其父母繼承。
這名律師說,由於蘭家還沒支付4.1萬元的民事賠償金,所以法院在審理該房產的繼承時,要求直接從40萬元左右的房產交易費中拿出錢賠償給覃氏叁姐妹的家屬。為了順利支付這筆民事賠償金,法官還做了覃家的思想工作,通知他們來南寧簽字領取。沒想到的是,買房的人因為湊不夠錢交易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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