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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3-21 | 來源: 德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六拾伍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委員長,
副委員長若幹人,
秘書長,
委員若幹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應當有適當名額的少數民族代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第壹百零叁條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近日,杭州律師王成向中國最高法院寄發壹份起訴狀,要求確認“張德江、王勝俊等人當選人大正、副委員長,因違憲而無效”。王成在接受德國之聲采訪時表示,憲法不應該只是花瓶,要推動憲法司法化。
3月18日,杭州律師王成,向中國最高法院寄出起訴狀,要求確認原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原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在3月14日的人大選舉中當選中國人大正、副委員長違憲。據王成透露,他追蹤快件號顯示,目前該起訴狀已經在3月19日下午2時由北京郵政部門投遞並簽收。最高法目前還未有回音,根據相關法律,應該在7日之內答復該起訴是否受理。
今年兩會期間,中國人大前委員長吳邦國在做工作報告時曾表示:"法規備案審查中發現的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問題,及時與制定機關加強溝通協商、提出意見,督促自行修改或廢止。"
王成曾發起及參與多個維權行動。2010年,他曾發起不買房和廢除勞動教養制度的簽名行動。2011年11月王成獨立參選杭州濱江區人大代表,因其在該區居住時間不到壹年,被拒絕選民資格登記,他向該區法院提起對選舉委員會的訴訟被判失敗;其後遭當局報復,受壓與原合作律師事務所解約,並在轉往新律所時遭到杭州司法局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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