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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3-29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卑诗省司法厅周四宣布,精简本省近150年没有改变的遗嘱及遗产法例,以帮助民众更快捷处理遗产分配事宜;新的《遗嘱、遗产与继承法》(Wills, Eatates Sucession Act),会於2014年3月31日实施。
省司法及律政厅长庞雪丽(Shirley Bond)周四表明,与《遗嘱、遗产与继承法案》同时实施的另一项有关新法例,旨在简化向法庭申请遗嘱认证(probate)手续,包括推出两种格式统一的申请表格,其中一种适用於简单分产个案;另一种则适用於复杂个案。
已立遗嘱者宜徵询律师意见
她说,《遗嘱、遗产与继承法案》一些重点包括,澄清没有遗嘱的去世者遗产继承问题、把订立遗嘱者的合法年龄由19岁降低至16岁,以及更容易把逝世配偶个人名下物业业权,转移予仍在生的配偶或其他继承人。
卑诗法律研究所(B.C. Law Institute)主席戴贝拉(Tino Di Bella)表示,今次遗产法改革始於2003年,目的修订早在1837年通过的《遗产法》(Wills Act)。
他又指出,所有在2014年3月31日前订立的遗嘱,不会在新法例实施後自动失效,但由於遗产释法条文有所改变,因此已经订立遗嘱的民众,应该找律师检讨遗嘱,以确保遗嘱内容,将来如自己所愿获执行。-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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