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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11 | 來源: 今日新聞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地產投資 | 字體: 小 中 大
就是這套房子,在安省倫敦,2400平方尺,有3個bedrooms,2個衛生間,和壹個室外游泳池,前後都有很大的草坪、院子。在倫敦市價大概30萬加元。這套房屋的主人,只以100加元出售!

這是真的嗎?虎小久告訴你是真的。為什麼?你肯定會問為什麼!
原因很簡單。兩口子是生意人,卡爾文和戴安娜,他們在倫敦有壹家類似dollar店,准備搬到巴裡去再開壹家,所以想把倫敦的這套房子賣掉。這套房子大概值30萬加元。
可是找房地產經紀掛了壹段時間,都沒賣出去。兩口子幹脆自己做主,來賣掉,開價只要100元,條件是:
想要這套房的人,每個寫壹篇作文:《贏得這套房產能為你帶來什麼好處》(HOW WILL WINNING OUR HOUSE BENEFIT YOU),寄到他們聘請的第叁方公證機構,同時還需要有壹張100加元的注冊支票或Money Order作為參賽費。第叁方機構會把錢給兩口子,把作文的作者信息隱去,只有壹個文章編號。
當兩口子收到3000篇作文以上時,即生效。兩口子就會看這些作文,選出壹篇認為最好的,這個人就會得到他們價值30萬的房產。如果最終沒有收到3000篇作文呢?他們就會如數退還收到的100加元。
報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31日

假如兩口子成功收到3000篇作文,那麼兩口子是不是就同時收到了30萬元的支票或money order了呢?是不是就相當於把房子賣出去了呢?
他們把這個消息貼在Facebook上,有很多人感興趣,但也有很多人質疑,這個做法有點像彩票,是否合法。兩口子卻信誓旦旦,他們已經咨詢了各方面的專家和有關的法律條文,沒覺得有什麼問題。-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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