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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4-29 | 來源: 揚子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歌手》 | 字體: 小 中 大
南京女歌手墜樓案開庭 父親:女兒曾被逼墮胎(組圖)
南京女歌手娜娜(資料圖)。
娜娜(資料圖)。
4月30日報道 去年5月23日晚,南京大廠醫院住院部壹名女病人神秘墜樓身亡。女死者名叫娜娜,曾是娛樂場所的駐唱歌手。網絡盛傳她因為感情糾葛被男友李某毆打入院,又被李某推下樓,更有傳聞稱她墜樓前曾遭性侵。但警方查明,娜娜被李某打傷是真,但她是自行翻窗墜樓,也不存在性侵情節。2013年4月28日,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六合區人民法院受審。
案件回顧
女歌手醫院墜亡,網傳男友是凶手
警方調查死者系自行翻窗墜樓
墜樓案發生在去年5月23日晚,起初並沒有引起媒體關注。直到5月27日,各大門戶網站陸續出現大批與此案相關的網帖,才進入公眾視野。這些網帖稱,南京美女歌手娜娜5月20日被男友李某打傷,入住大廠醫院治療,23日晚,在幾乎沒有意識的情況下從病房贰樓窗戶“神秘”墜樓,不治身亡。
其中壹則網帖直指李某是凶手,稱李某經常毆打娜娜,還在家吸食毒品後,頭腦出現幻覺,去醫院把娜娜從贰樓窗口推了下去。此後,又有網帖曝出娜娜在墜樓前曾遭多人性侵。
不過,網上的這些傳聞很快被警方否定。2012年6月7日,六合沿江警方向媒體公布初步調查結論。警方稱,5月23日接到報警後,他們立即展開了調查取證工作,於5月29日對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經多方勘查,可以認定娜娜系自行翻窗墜樓,排除他殺可能。同時,調查中未發現她曾被性侵。另外,醫護人員可以證實,娜娜墜樓前雖身體虛弱,但神志清醒,有獨立行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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