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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5-0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涉及龐大詐騙的溫哥華房地產發展商吉爾(Tarsem Singh Gill),已於日前承認欺詐罪,法官稍後會定出判刑聆訊日期。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吉爾的審訊原定於本周壹進行,為期5個星期,可是吉爾在開審前3天的上周伍,在卑詩最高法院承認在2000年至2002年間,詐騙77個置業人士和30個抵押貸款機構3,120萬元的罪名。
涉及款項3,120萬
58歲的吉爾上周伍在庭上除了認罪及表示明白認罪的意思外,全程壹言不發。
案情透露,吉爾串謀溫哥華前律師威力克(Martin Wirick),在收取房屋購買者的金錢後,並沒有把錢拿來支付現有的抵押貸款,反之把錢交給吉爾作其他用途,令到買家在不知情下被騙和蒙受損失。
法官舒爾特斯(Terry Schultes)把案件押後至5月17日,屆時他將定出判刑聆訊的日期。
由於威力克有份參與,所以受害人向卑詩律師會索償,而卑詩律師會為已向受騙人士支付了3,840萬元。
此宗詐騙在2002年5月被揭發,威力克向卑詩律師會承認違規行為,並同意被永久吊銷律師資格。在2009年6月,威力克在庭上承認控罪,被判監7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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