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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5-11 | 來源: BBC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北京警方說袁麗亞系“自主高墜”死亡
中國官方媒體周六(5月11日)報道,日前在北京京溫商城墜樓身亡的安徽女子袁麗亞的家屬周伍已經與京溫商城達成協議,接受4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人民網的報道稱,有關方面認為“京溫商城在停止營業後,未能清理閒雜人員,讓袁麗亞深夜還留在商城裡,對於她的死,在管理上有疏漏,負有壹定責任”,因此需要做出賠償。
報道還說,死者家屬也於周伍當天同意將袁麗亞的遺體火化,並於當晚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離京返鄉將死者的骨灰安葬。
發生在5月3日的袁麗亞墜樓案近日來引起了廣泛關注,由於曾有傳言說,袁麗亞死前曾遭性侵犯,因此大批在京的安徽人5月8日曾聚集到案發現場,要求有關方面公布真相。
北京警方也出動了大批警員、警車和直升飛機到場戒備,場面壹度非常緊張。
此前,有媒體報道袁麗亞的名字為袁利亞,但根據法新社5月9日拍攝到的壹張袁麗亞的中學畢業證書,上面寫著的名字為“袁麗亞”,畢業證頒發日期是2006年6月28日。
網絡輿情
北京市公安局周肆(9日)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壹名嫌疑人因在網上編造安徽女青年袁麗亞死亡原因謠言,已被北京警方抓獲。
有關消息透露,這名嫌疑人是住在北京市豐台區的壹名28歲女子馬某,並指她涉嫌在網上散布有關袁麗亞被商城保安強奸後跳樓的謠言。
此前,北京公安局也透過其官方微博就袁麗亞日前墜樓身亡壹事發表聲明,稱她是“自主高墜”死亡,死因排除中毒、性侵害或他殺可能。
不過,不少網民仍然不相信有關聲明的說法。而壹些網民更以幽默的方式紛紛在其微博上發表“不自殺承諾書”。
《人民日報》周六繼續發表文章,就袁麗亞墜樓事件發表評論。評論說自媒體時代給人們的信息傳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但“不能造謠傳謠”、在表達意見的同時,“也要記得表達也意味著責任”。
網友評論
如此之快火化了袁麗亞的屍體,使我立即聯想起溫州高車事故後,車箱也被迅速埋葬的処理。
京溫商城的賠償金,其理由是牽強的。這裡有熄事寧人之嫌。
不過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在於不會有獨立公正的調查機構。壹如李旺陽的被自殺,那是永遠不會水落石出的。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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