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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6-06 | 來源: 超級生活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CRTC)宣布手機收費新規,新規指出,2013年12月2日起,手機用戶有權在2年後終止任何所簽訂的手機合約而不用罰款。此外,還規定電訊供應商對每月數據收費上限為$50,國際漫游數據收費上限定為$100。新規出台後,可以避免手機用戶接到驚人數字的賬單,同時也以便讓加拿大消費者更容易理解手機合約的條款。
CRTC主席Jean-Pierre Blais表示,“加拿大人每壹天無論在上班,家裡甚至路上,都依賴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和服務。此次推出新規有助於壹個更有活力的市場,加拿大人每2年就有權再次選擇手機服務供應商。”

此次推出新規2013年12月2日起生效,包括以下內容條例:
* 無論所簽署合約的長短,手機用戶有權在2年後終止任何所簽訂的手機合約而不需支付罰款(即便簽署合約長於2年);
* 額外收取的數據收費每月上限為$50,國際漫游數據收費上限定為$100;
* 手機用戶可以在90天以後解鎖,或者在付清手機設備的全額款項後立刻節所;
* 如果不滿意此手機,15天內可以退還手機;
* 有權利接受或拒絕2年合約主要條款的變化;
* 接收的合同必須是容易閱讀和理解的。-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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