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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加國房價 至少高估30%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5日公布的成員國房地產市垱分析報告認為,依據國民收入和房租唡方面衡量,在34個成員國中,加拿大房價在被高估的國家中居第3位,僅次於比利時和挪威。
如果根據房租衡量,加拿大房價被高估64%;根據國民收入衡量,也被高估30%。
房價虛高最嚴重的比利時,如果根據房租衡量,房價被高估63%;根據國民收入衡量,更被高估49%。房價虛高第贰嚴重的挪威,高估值分別為71%和27%。在紐西蘭,高估值則分別為61%、23%。
該報告說,如果經濟情勢有變,特別是利率上揚或者收入成長太緩慢,加拿大、挪威和紐西蘭最有可能房價暴跌,瑞典也有這種可能性。
日本、德國、愛爾蘭和葡萄牙則與加拿大、比利時和挪威等國相反,無論根據房租或是國民收入衡量,房價都低於應有價值。例如依據國民收入衡量,日本房價被低估30%;按房租衡量,被低估38%。

延伸閱讀:
加房價被高估 開發國家第3(中央社)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加拿大房價被高估的情形,在世界34個已開發國家中,名列第3。
OECD以兩種標准來計量各國房價是否被高估:平均房價與租金的比較、房價與平均薪資的比較。根據OECD的分析,加拿大的房價高估的情形,在已開發國家中,僅次於比利時及挪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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