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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6-11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健康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專訊
經過兩年的研究和討論,聯邦政府最終為藥用大麻訂立新例,日後病人需要通過持牌種植戶購買處方數量的大麻,相信可滿足反對法例的藥劑師要求。但有醫療組織指出,大麻療效缺乏臨實證,新例依然會為病人及公眾構成風險。
藥劑師憂缺乏臨實證
聯邦生部長艾露卡(Leona Aglukkaq)周贰頒布藥用大麻新規定,詳細條文將於周叁刊登《加拿大憲報》(Canada Gazette)。依據新規定,政府將停止生產或分配藥用大麻,病人亦不可以私自在家中種植大麻,用者須要通過受嚴格規管的持牌種植戶,購買處方數量的大麻。
在原先的規定中,藥劑師要負責為病人分配藥用大麻,但有藥劑師擔心大麻藥用價值缺乏足夠的研究支持,又對保安問題表示憂慮。
由於新例將要求病人以郵購方式購買大麻,相信可釋除藥劑師疑慮。艾露卡亦在聲明中強調,新例既保障社區安全,同時確保嚴重病患者獲得適當治療。
但有醫療組織對大麻醫療用途提出根本質疑,其中加拿大醫療監管機構聯盟(Federation of Medical Regulatory Authorities of Canada)主席傑拉思醫生(Dr. Rocco Gerace)質疑,大麻的療效或安全性缺乏臨床實證,認為新例依然為病者及公眾構成風險。
加拿大醫學會(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主席列特醫生(Dr. Anna Reid)則認為,大麻的療效甚至副作用同樣未經嚴格測試。
加拿大生部自2001年起推出藥用大麻計畫,服用人數由起初的500人,現已增至30,000人,計劃對病人健康及公眾安全持續引起爭議。-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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