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06-28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溫哥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8月開始 簽證增至12類
由7月1日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管理法)配套條例,將正式實施。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證件組領事鄭軒表示,管理法把8大類簽證調整為12類簽證。其中,多次旅游簽證將停發。同時,在申請材料上也有調整,屆時簽證表格也會改變。有關簽證的新措施,將由8月初開始執行。
中國駐溫哥華副總領事茅潤龍與鄭軒,周肆在總領館證件組召開記者會,公布管理法實施的新規定。鄭軒指出,根據管理法,新簽證種類分為C、D、F、G、J、L、M、Q、R、S、X、Z。其中,較為本地華人華僑關注的為訪問交流和探親旅游等簽證。
多項簽證分為長期和短期
鄭軒介紹說,F字簽證發給非商業性,如體育、文化、教育之類的交流人員,在入境次數和停留期方面有些限制;至於商業性質及貿易方面的訪問簽證,就申請新的M字簽證。
L字以往為旅游及探親簽證,但8月以後,僅發給單純旅游者,控制更為嚴格,通常不超過30天,且不發多次簽證,至於探親部分,則是Q字簽證,主要針對外國公民的家庭成員是中國公民或拿到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又分Q1長期(停留超過180天)赴華探親和Q2短期(停留不超過180天)探親。
至於赴華探外國公民者(在華工作或學習),則為S字簽證,又分S1長期(停留超過180天)赴華探親和S2短期(停留不超過180天)探親。
R字簽證則為針對高端人才的簽證。X字簽證是學生簽證,也分X1長期(停留超過180天)學習簽證和X2短期(停留不超過180天)學習簽證。
鄭軒補充說,Q1、S1、X1和Z(工作簽證)等簽證申請者,入境30天內要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居留許可,否則,屬於非法居留,會處予罰款。
中國駐溫哥華副總領事茅潤龍強調,管理法的申請內容更為詳細實用,也便於出入境管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