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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04 | 來源: 星島環球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韓紅與“豪車”合影

韓紅微博回復

韓紅微博道歉
據星島環球網消息:據央視報道,今日13點10分,韓某駕駛壹輛黑色路虎小客車,行至北京東城區南小街東肆拾條路口時,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當場查獲。韓某承認挪用牌照的違法事實,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對韓某處以5000元罰款,並移交所在單位進壹步處理。據了解,韓某為歌手韓紅。
挪用牌照:
對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者駕駛證的違章行為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章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外,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並處吊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吊扣六個月以上拾贰個月以下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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