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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2 | 來源: 搜狐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劉志軍 | 字體: 小 中 大
拾八大以來,反腐之風吹不斷,許多高官紛紛落馬,並進行公開審理。細心的人發現,北京第贰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和重慶壹中法院審理雷政富受賄案時,被告人都沒有穿黃色馬甲狀的囚服,也沒有戴手銬。從成克傑、陳良宇,到鄭筱萸、劉志軍,出庭受審的高官,都是身著便服,高官在法庭上受審為何不穿囚服?

陳希同
“黃馬甲”:法庭上最扎眼的服裝
監號內被羈押者囚服,主要起識別作用

吳英在法庭上
在法庭上,最扎眼的服裝,無疑是被告人所穿的黃色馬甲,這種單薄的無領無袖的坎肩兒,是在看守所監號裡被羈押的人穿的簡便囚服,也被稱作號衣。這種囚服沒有全國性統壹式樣,顏色以黃色、灰色居多。
號衣的目的首先在於區別,方便管理者對被羈押的人進行管理和防范,防止其蒙混出所,如果壹旦逃亡,短時間內也便於捉拿。在押解過程中,號衣的識別作用更為重要,人頭攢動,號衣鮮明,械具加身,會增強押送過程的安全性以及押解者的信心。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大都穿囚服出庭
讓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穿囚服已經成為各地看守所的壹種管理措施,凡是被關進看守所的,都無壹例外的要套上囚服、編上號。所以,在以往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大都穿看守所統壹服裝出庭受審,這些統壹服裝通常都印有看守所的名稱,諸如“某看”等字樣。
落馬高官出庭受審 多自由著裝
成克傑、陳良宇穿西裝 鄭筱萸、劉志軍著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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