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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8-25 | 來源: 大公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王立軍事件 | 字體: 小 中 大

2013年8月24日, 薄熙來案在濟南中院進入第叁天審理。據@濟南中院消息,公訴人向法庭申請證人王立軍出庭作證。圖為薄熙來與王立軍在庭審現場畫面。

(2012年)9月24日,王立軍案壹審宣判。法院以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等肆項罪名判處王立軍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壹年。王立軍沒有上訴,他在法庭上“真誠悔罪”。

2012年2月6日,時任重慶市副市長的王立軍以洽談工作為由,借故取消原定公務安排,於14時31分私自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與美領館官員就環境保護、教育等事項作了短暫交談後,即稱因查辦案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請求美方提供庇護,並書寫了政治避難申請。

2012年1月7日,薄熙來在壹次重慶政協會議上唱國歌。站在他身後的是重慶市時任副市長王立軍。

薄熙來與王立軍資料圖。

新華社的報道說:“11-15”案案發前,王立軍和薄谷開來就因為種種原因產生過矛盾……相關證人證言顯示,今年1月28日,王立軍向當時的重慶市委主要負責人反映薄谷開來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並被打耳光。

當時在場的郭維國在訊問筆錄中稱:“打了王立軍,這個矛盾就公開化了。”此時他感到自身處境危險,遂產生了叛逃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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