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3-09-0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卑詩省素裡壹華裔女子5年前步行上班途中,被壹輛多用途汽車撞傷,她入稟向肇事司機及車主索償,周叁獲賠償逾46萬元。
據素裡區報《Surrey Now》報道,案發於2008年11月,案中38歲女事主韓璇(Xuan Han,譯音)步行上班途中,在72路(72nd Ave.)夾126街(126th St.)交界處,遭壹輛多用途汽車撞倒。
傷者其後入稟法院,指意外導致她骨折及長期疼痛,需留院9日,共接受6周治療,並且患上抑郁症,向肇事女司機及車主索償近124萬元。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出,女事主在晚間步行,沒有穿例如反光衣等適合服裝,也應該留意車輛,所以她需要負上部分責任。
但法官反駁指出,原訴人絕對沒有理由要擔心自己的安全,所以裁定傷者勝數,但只判被告賠償462,912元,以負擔未來的護理費、目前的損失,以及其他開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