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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07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控侵占公款人民幣500萬元壹案,6日爆出更勁爆的內情,英文南華早報爆料,這筆款項原來是為時任大陸國家主席江澤民在大連興建別墅之用。上個月薄熙來受審時,法庭的審判紀錄只說款項來自更高當局及用於大連的機密公共項目。
大連政治界兩個消息來源指出,機密公共項目就是江澤民的別墅。薄熙來的罪名之壹,是2002年擔任遼寧省長時侵占公款,而法庭的審判紀錄說款項來自更高當局及用於大連的機密公共項目。在薄熙來上個月受審時,這筆500萬元人民幣是他被控唯壹侵占的公款。
消息來源指出,中共中央辦公廳在江澤民的度假別墅興建完成後,把款項送到大連這個海邊城市。
而當時江澤民已接近退休,即將卸任大陸國家主席和中共總書記。法院文件顯示,這筆款項後來經由律師行轉到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手上,而且獲得薄熙來批准。
據報導,江澤民曾於1999年到大連紀念這個商業港口成立100周年。他在當地停留了10天,時間頗長,是國家主席不常有的情況。
報導引述消息指出:「江澤民停留期間,表示很愛大連。而薄熙來為了討好江澤民,以利於升遷,於是決定為江澤民興建有關別墅。」
第贰名消息來源指出,這筆款項是由中共中央辦公廳警衛局長由喜貴批准撥給大連市的。
谷開來受審時作證說,薄熙來告訴她,要她會見大連市城鄉計畫局長王正綱,而王正綱交壹大筆錢給谷開來。王正綱表示,他在2002年在壹間大連市咖啡廳交付這筆款項給為谷開來處理財務的律師趙東平。
第贰名消息來源說:「很可能大連市政府以為這筆錢是為了支付某些公共項目,在收到這筆中央辦公廳撥來錢後,不需要入地方政府的帳。」-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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