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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09-2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政策 | 字體: 小 中 大
卑詩省府宣布,自10月4日起所收到的提名移民計劃(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簡稱PNP)申請案,申請人的最低收入門檻要求將調高。大溫地區個人年收入需達21,282元,肆口之家的家庭收入則需達39,548元。
據省府WelcomeBC官網新聞指出,凡是在10月4日當天或之前收件,仍按舊有最低收入門檻受理,之後則壹律按新規定處理。如果比較新舊收入門檻,可發現居住大溫的PNP申請人最低收入門檻要求,家庭人數在3人以下,平均上調約1,000元;如果人數在3人以上,約上調2,000元(見附表)。
新例10月4日生效
網站又指出,收入僅計算PNP申請人的年度固定工資,包括獎金、傭金、紅利、小費、加班費則不納入收入計算。如果配偶具有效的工作許可,目前受聘於卑詩,配偶的年度工資可被計入家庭收入計算。如果申請人不符合居住地最低收入門檻要求,將不獲批准。
網站又顯示,為確保遞件申請人成功在到達卑詩省後安頓生活,在根據去年加拿大統計局公布的收入數據,才作出必要調整。
公眾可以登入網站http://www.welcomebc.ca/Immigrate/immigrate/Provincial-Nominee-Program-Home/Strategic-Occupations-Home/Ability-to-Become-Economically-Established-in-B-C.aspx,瀏覽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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