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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0-06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外交部日前宣布推出改進國外護照服務工作系列便民措施,打造海外「民生工程」,為中國公民在海外旅行、生活、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證件便利。
新措施包括:第壹,在駐外使領館申辦護照等旅行證件的收費標准將降低。自2013年10月1日起(以申請日期為准),使領館的收費標准將按中國國內收費標准進行調整。其中普通護照收費由原來每本440至840元人民幣不等,降至每本200元。減免的各類成本由政府承擔。
第贰,簡化申辦護照材料。基於中外相關法律規定存在差異,以及部分申請人情況特殊,駐外使領館為判定申請人具有中國國籍,通常需請部分申請人在常規材料(如原護照、當地居留證件、申請表、照片)基礎上,提交其它輔助證明材料。為減輕此類申請人提交材料難度,現規定各館對輔助材料的要求不得超過3種,並在該館網站公示,接受監督。
第叁,規范護照簽發時間。根據「護照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諸如原護照系受理館簽發或仍在有效期內的普通護照等可正常受理的常規護照申請,各駐外使領館須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於15個工作日內完成護照簽發。各駐外使領館應在辦證須知,中公示上述發照時限。對常規申請以外的情形,由駐外使領館向申請人說明。
第肆,改進護照注銷方式。為避免出現事實上的雙重國籍,加入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公民首次申請往中國簽證時,駐外使領館原先的做法,是將申請人原持中國護照剪角注銷。為提高此類護照保存紀念價值,現規定各駐外使領館采用不破壞護照外觀的方式進行注銷。
第伍,減免部分處境困難人員辦證費用。從中國國內赴國外旅行,或由常居國赴第叁國旅行的中國公民,因在國外不幸遭遇搶劫、偷盜等突發事件造成護照連同財物丟失,須辦理旅行證回國或返回常居國的,外交部授權各駐外使領館視情減免相關辦證費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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