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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0-28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政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10月25日宣布修訂創業移民計畫(Start-Up Business Class),修訂案於翌日26日生效,早前公民及移民部部長發布的相關指引宣布取消。
本報記者
創業移民計畫是聯邦政府公民及移民部是壹項經濟移民計畫,也補充了聯邦技術類移民、加拿大經驗類移民、省提名移民以及聯邦技工移民等。創業移民計畫將開放申請至2018年3月31日。
通過創新育成協會審批
這計畫的必須條件包括:
(1)外國申請人必須獲得(a)加拿大創新育成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Business Incubation)內指定成員公司證明合資格可參與協會認可計畫;或(b)投資7.5萬元於認可的天使資者(Angel Investors Group)生意或投資;或(c)投資起碼20萬元於指定的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s)。
(2)外國申請人在英語或法語的講、聽、閱讀及書寫等方面,達到基准第伍級。
(3)申請人必須讀畢最少壹個大專,但不須文憑。
(4)申請人每年必須擁有相當於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貧窮線以上流動資金的壹半或以上,它們完全不能受債務或其他東西的約束。
此外,每宗個案可包括伍個申請人。申請人公司若在加國以注冊公司經營,每壹申請人可擁有10%或以上投票權,但除簽證申請人外,其他人士不能擁有超過50%或以上投票權。
若CIC拒絕永久居民簽證申請人的申請,那麽申請案內所有人將不會獲發簽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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