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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1-04 | 來源: 揚子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被告人吉星鵬在庭審中。圖片來源:@南京V法院

揚子晚報:#揚子南京城事#【#富贰代殺妻#開審 家人法院門口拉橫幅】南京吉星鵬殺妻案今天在南京中院開庭審理。今年4月25日清晨,南京西堤國際小區發生血案。此前,吉家為吉星鵬申請精神鑒定,據悉,鑒定結果已產生,吉某被評定為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圖據@江蘇網絡電視台 為今日被害者家人在法院門口拉橫幅。
公訴書: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
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吉星鵬提起公訴中稱,2012年8月以來,被告人吉星鵬因懷疑其妻祁某與他人有染而多次發生爭執。2013年4月25日7時許,吉星鵬酒後回到家中,再次因上述原因與祁某發生爭執,爭執中,吉星鵬先後持菜刀和水果刀對祁某頭部、胸背部、肆肢等部位砍擊和捅刺數拾下,致祁某當場死亡。經法醫鑒定,祁某是被銳器刺戳、砍切頭胸腹部致顱腦損傷合並大出血而死亡。
據媒體報道,吉星鵬實施犯罪行為期間,其父親撥打110電話報警,吉星鵬隨後在住處被公安機關抓獲。根據鑒定結果,吉星鵬被評定為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吉星鵬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南京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吉星鵬會被判死刑嗎?
關於此案的最大焦點在於吉星鵬是否會被判處死刑,記者在庭審前采訪了北京律師許昔龍對此進行分析解讀。
記者:根據媒體報道,吉星鵬實施犯罪行為期間,其父親撥打110電話報警,吉星鵬隨後在住處被公安機關抓獲。您認為,吉星鵬在此案中是否屬於自首?
許昔龍:吉星鵬涉嫌故意殺人案庭審過程中,對於吉星鵬是否構成自首應該是壹大看點,自首與否,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吉星鵬的生或死。據我國《刑法》第六拾柒條規定,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幹具體問題的意見》(法發〔2010〕60號),明確了“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應視為自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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