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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3-12-19 | 來源: 今日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香港老板張祖在蘇州做生意,邂逅了酒吧女招待薇薇,盡管已有妻兒,他還是對薇薇發起熱烈追求。然而,原本相愛的兩人卻在壹夜間成了仇人。原來,薇薇不能給張祖生孩子,他便將情婦告上法庭,欲討回這兩年的花費,共計50萬元。
薇薇今年23歲,在蘇州打工5年多,嘴巴甜長得漂亮,很受客人的歡迎。張祖年過半百,但看上去像30多歲,因為長期與太太分居兩地,感情淡了許多。壹次,張祖在酒吧偶遇薇薇被醉酒客人欺負,便出手相助。漸漸地,張祖對薇薇動了真情,隔叁岔伍地來捧場,還時不時地送名牌包和首飾,這極大地滿足了薇薇的虛榮心。薇薇招架不住,終於答應做他的情人。
不久,薇薇辭去工作,搬進張祖給她租的高級公寓,開始了這段地下情。然而,她並不知道張祖這麼大方是有目的的。張祖的老婆因為生病不能再生育了,可他家大業大,不甘心只有壹個兒子,便希望薇薇為他生孩子。天不遂人願,薇薇好不容易懷孕了,卻是宮外孕,差點連命都丟了。讓她想不到的是,出院時竟接到法院的傳票,對方索要50萬元,而起訴她的正是之前對她濃情蜜意的張祖。據悉,張祖算了這兩年為薇薇花的錢,大概有50多萬元。他覺得這些錢是借給薇薇的,現在孩子沒給他生,便要求她歸還這些錢。
園區法院審理認為,張祖提交的證據不足,既沒有借條又沒有憑證等實質性的證據,便駁回他的請求,壹場鬧劇終於收場。法官提醒:戀愛期間男方為了討得女方歡心,自願送給女方的禮物、衣物、錢財等,在雙方爭議後,不應當以民間借貸的名義起訴到法院,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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