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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1-20 | News by: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国际女星章子怡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国际影星章子怡(图)被诬蔑「7亿陪睡」案,在委托律师团队发起跨国诉讼并历时19个月後再胜一仗,香港高等法院聆案官周一同意,香港《苹果日报》及《壹周刊》於2012年5月刊登两篇有关章子怡与薄熙来案的报道,对章影响重大,明白她是国际知名的影星,判章可获讼费39万港元。
章子怡於前年入禀高等法院,指《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诽谤,及後基於两被告单位未能提出合理争辩理据,在案件开审前被下令剔除当时的抗辩书。章一方於周一在法庭就剔除抗辩书的申请,向两被告单位索偿逾60万讼费,其中40万是缴付资深大律师的费用。
两被告单位曾以申请剔除抗辩书简单直接,毋须动用资深大律师,但章一方指由於她是国际知名影星,以及申请过程其实不简单,故有需要。
法官同意章的国际影星身分,也认为有需要用上资深大律师,惟终将该40万元下调至25万元,下令两被告须付39万讼费。
2012月5月28日,美国博讯网报道用「陪睡」、「禁出境」、「被调查」字眼指章子怡与当时仍任高官职务的薄熙来有暧昧。该报道第二日被《苹果日报》转载并且迅速传开。6月,章子怡团队发起跨国诉讼。洛杉矶当地时间12月14日,被控网站刊登严正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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