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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1-27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4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大麻合法化 | 字體: 小 中 大
根據環球郵報調查報導,壹對張氏(Jang)華裔夫妻在2008年4月以72萬元在溫市購入第贰棟房屋,作為妻子雙親的住所,銀行也批准貸款。同年9月,雙親搬離住所,張氏夫妻在網上找到租客,把樓下單位出租。
不料同年12月,溫市警方入內搜索發現種植大麻,盡管張氏夫妻未被刑事控罪,但卑詩民事充公署在2009年8月提出民事充公。充公署指有證據顯示,張氏夫妻自己的住家,也是透過大麻不法所得來購買,因此打算充公兩棟房產。
這對夫妻找了律師,但是就在開庭前壹晚,他們決定進行庭外和解減低損失。最終結局是夫妻得以保留自己的住家,但失去出租民宅的壹半資產。辯護律師指夫妻倆開設清潔公司,丈夫努力工作,提出和解是擔憂律師費用,以及案件的不預期演變。
他抨擊卑詩充公署的做法,根本是“認定民眾有罪,直到證明清白為止”。-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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