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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1-31 | 來源: RCI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片來源: CBC
根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得到的美國國家安全局前合同雇員斯諾登提供的機密文件,加拿大政府的秘密機構加拿大電信安全局CSEC在加拿大各大機場秘密監控民航交通乘客。
CSEC地毯式監控機場乘客
斯諾登提供的密件顯示,加拿大電信安全局在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幫助下開發了壹個利用機場等公共場合的無線網絡系統監控目標人物行蹤和電信活動的電腦軟件,並在2012年在加拿大的主要機場進行了為期兩個星期的測試。測試結果令加拿大電信安全局非常滿意,並已經全面開始運行這壹新的監控系統。
具體的做法是,加拿大電信安全局利用加拿大機場等公共場所提供的免費無線網絡和乘客們攜帶使用的能夠無線上網的電子工具來監控民航乘客。不但是監控他們在機場內的行蹤和電信行為,而且在他們離開機場後的許多天內繼續對他們進行監控。
如果這些出現在加拿大飛機場的乘客在離開飛機場後又去了城市裡的餐館、酒店、咖啡店、圖書館、長途汽車站、火車站等有免費無線網絡的公共場合,甚至離開加拿大進入美國,他們的行蹤都會處於加拿大電信安全局的監控之下。
監控是否合法?
專家們認為加拿大電信安全局在加拿大機場內和機場外對民航乘客的這種監控違反了加拿大的法律;因為加拿大電信安全局在沒有獲得司法授權的情況下不能在加拿大境內進行電信監控活動, 其任務只是對加拿大境外的電話、電子郵件和網上社交網站的信息進行監控。
加拿大電信安全局局長福斯特不久前曾經公開表示CSEC不但不對加拿大人進行電訊監控、不管他們是在加拿大國內還是國外,而且不對在加拿大境內的外國人的電信活動進行監控。
加拿大電信安全局在書面回答加拿大廣播公司記者有關問題時否認該機構在加拿大境內監控加拿大人的電信內容;並說為了保護加拿大的國家安全,該機構有責任也有權監控和收集電信元數據。
元數據監控更厲害
電信元數據指的是發送和接收電話和電子郵件的手機號碼和手提電腦的ID,電信聯系發生時手機和電腦所在的具體位置,但不包括具體的通話和電子郵件的內容。
迪波特是互聯網監控問題專家、是“黑色密碼”壹書的作者、也是設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著名公民權益研究機構“公民實驗室”的負責人。迪波特認為,出於國家安全目的進行有限和適當的監控是必要的,但在飛機場這樣的公共場合對普通民航乘客不加區別的進行如此范圍廣泛的監控是不能接受的;而且無法想象任何壹位加拿大法官會批准電信安全局這樣大范圍的電子監控活動。-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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