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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綜合 | 有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入籍及公民申請 | 字體: 小 中 大

據先楓報消息, 今天早上(2月6日)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提交了C-24法案,對入籍法進行重大改革:永久居民申請入籍的居住時間要求由現在的肆年內住滿叁年,提高到六年內住滿肆年,並需提供在加居住時間內的報稅證明。
新入籍法使移民部長的權利加大,他將有權取消或給予國籍,而現在可以參與審核程序並有權定奪是否批准入籍申請的法官,新法案出台後,主要作用變成了主持入籍儀式。
新法案對作假行為的懲處有所加重。現行法律對造假者處以最高1千加元罰款或最長1年有期徒刑,新法案建議將罰款額度提高至10萬加元,最高刑期可達5年。
雙國籍加拿大公民若卷入恐怖活動、間諜活動等,可取消其加拿大國籍,而永久居民若卷入這些活動,將被拒絕入籍。
另外,據加拿大國際廣播電台(RCI)報道,加拿大保守黨政府星期肆提交C-24法案,對入籍法進行重大改革,包括提高對申請入籍者的要求,剝奪恐怖分子和間諜的國籍等內容。這是加拿大入籍法自1977年開始實施以來第壹次全面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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