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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2-20 | 來源: 加西周末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溫哥華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年輕剩女 選擇愛情靠“感覺”
多少歲可以被稱為“剩女”?廣義上來說,華人社會普遍認為女性到了27、28歲就應該定下來,因此習慣將這個歲數以上仍未結婚的女性稱為“剩女”。 80年代的年輕人中,剩女剩男的數量可觀。如果問他們為什麼不談戀愛,為什麼屢次相親屢次無果,很多人會回答“沒感覺”。但許多父母最不能理解的就是“沒 感覺”。“感覺”到底是什麼?
現年28歲的Sharon,已經單身快叁年。在家人親戚面前,儼然成了壹個“剩女”。但她並不認為自己是剩下的,而是主動選擇單身,寧願單身,也不談壹場沒什麼感覺的戀愛,更不願成為別人移民加拿大的跳板。
跟隨父母移民的Sharon,已經在溫哥華生活了近10年。父母將她安頓在壹個熟識的阿姨家之後,就回中國繼續工作。2008年,Sharon在學 校裡遇到了比自己大3歲的男朋友。在壹起的原因,與很多在她這個年齡的年輕人相似:壹起上課、吃飯、聊天,覺得彼此性格不錯,陪伴在壹起。
畢業後,Sharon進入壹家洋人公司做文員。由於機緣巧合,她遇到了幾個喜歡音樂的朋友,開始壹起做原創音樂。對她而言,自己所學的金融專業只是 為了壹份工作,而音樂才是壹直以來的興趣所在。然而,她和男友的分歧也逐漸加大。畢業後,Sharon的男友找到了壹份穩定的工作,開始透露結婚的意願。 男友是壹個非常適合踏踏實實過日子的人,希望能夠按部就班地生活,但是Sharon不想這麼早就被家庭困住。她明白,壹旦結婚、有了孩子,自己就要承擔起 做媽媽的責任,無法繼續在音樂創作的道路上走下去。 “從小母親就告訴我,婚姻的風險大於單身的風險。與其勉強和壹個人在壹起生活,不如分開,”Sharon說,“我前男友的家人希望他回國發展,但是他為了 我而留在溫哥華,對他來說不公平。”因為覺得自己和男友都還年輕,不想限制住彼此未來的道路,因此糾結再叁之後,Sharon做出了與男友分手的決定。
壹旦單身,各種相親接踵而至。但是在她看來,這些相親都帶有很強的目的性。例如,Sharon與前男友分手不到兩個月,她的阿姨介紹了壹個在中國的 男生。阿姨先將對方誇耀了壹番,稱贊男生的工作體面,學歷高,收入好,積極勤奮等等,最後話鋒壹轉,告訴Sharon,這個男生很想出國。面對這樣明顯的 目的性,Sharon非常煩躁。她耐著性子在電話裡告訴阿姨,自己和男友剛剛分手,目前暫時沒有心情談戀愛。沒想到阿姨毫不客氣地說:“既然已經分手了, 就不應該再浪費時間,要趕快開始下壹段感情。而且你現在是黃金年齡,再過幾年就老了,就不好找對象了。”壹番話令Sharon啼笑皆非。
為了不再聽阿姨嘮叨,Sharon與這個男生在網上交流了幾次。當Sharon提到自己對音樂創作的追求和計劃時,男生雖然滿口稱贊說“有夢想很 好”,卻很難與Sharon討論什麼共同的問題。而當Sharon談到自己在異國讀書打工的經歷時,對方無法體會和分享類似的經歷,只是充滿好奇地不斷詢 問國外生活的細節。對彼此的過去不了解,又沒有共同的志向和生活經歷,再加上對方明顯的“移民傾向”,Sharon不想浪費自己的時間,漸漸不再與對方聯 系。但是當阿姨問起來,她也不方便挑明,只是簡單地回答:“沒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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