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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2-23 | 來源: 人民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苑剛遺產 | 字體: 小 中 大

前全國人大代表、福布斯富豪、華美集團董事長張克強,2011年1月因涉嫌詐騙罪被捕,20 11年底壹審開庭。羈押叁年、壹審開庭兩年後,壹直沒有宣判。2月21日,昆明市中級法院第贰次開庭,依然不是宣布壹審判決,而是開庭審理檢方追加起訴的單位行賄罪。
張克強、宋世新、羅峰等8名被告人的辯護人都作了無罪辯護,截至庭審當天,張克強已經在看守所裡被羈押了1135天。
“我不是土豪”
時隔3年多,張克強再次出現在昆明中院的法庭上。張克強,廣東華美集團董事長,知名民營企業家。1993年在廣州創辦華美學校,在民辦教育產業取得較大成功。2002年張克強及他持股90%的華美集團入股保利地產,分別列保利第叁和第贰大股東。
2007年,張克強登上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以97.5億元排名第41位,和他並列的是恒大的許家印、比亞迪的王傳福等人,馬化騰排名第40位。2008年,張克強當選拾壹屆全國人大代表。
在剛剛過去的2013年的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壹直在雲南省看守所等待審判結果的張克強,以58.6億元排名第177位。而6年前和他財富相近的王傳福以219.6億元排名第27位,許家印以329.4億元排名第13位,馬化騰以622.2億元排名第5位。
2月21日的庭審最後陳述中,張克強稱自己“生在軍營,長在軍營,下過鄉,當過兵”。張克強說,自己1992年響應時代號召轉業下海辦學校,創業成功後以各種方式回報社會,累計在教育、賑災、慈善等領域捐資捐物1億元。
張克強說,自己是壹個“正直、勤奮、知法、守法,有道德情操,對社會有擔當,對國家有貢獻的民營企業家———不是暴發戶,更不是土豪”。
自稱損失超30億
2月21日深夜,經過了漫長的13個小時的庭審後,法官善意的提醒,如果繼續補充辯護意見,那就次日繼續開庭,8名被告的律師都表示不再補充,隨即進入被告人最後陳述。
張克強在最後陳述中講述了自己命運轉折點———“2011年1月12日,本人在沒有與任何辦案人員有過接觸、連電話都沒通過的情況下,在北京被雲南公安人員控制。我當時以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要求和律師打個電話,被制止並被搶走手機。直到半夜兩點鍾,公安都在要求我辭去全國人大代表。”張克強說。
張克強認為自己沒有犯罪,拒絕辭職。2011年1月13日,張克強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1月14日凌晨,張克強被關進了雲南省看守所。幾小時後,時任華美集團常務副總裁的陳金龍接到來自銀行的電話,要求提前還款——— 華美高層這才知道張克強被罷免。
“幾家銀行都要求提前還款,總額有6個億。”2月22日,現任華美集團代理總裁的陳金龍對南都記者說,張克強剛被抓的那段時間,是華美最艱難的壹段,而張在雲南省看守所的3年,華美只能選擇保守發展,多個項目停止,損失巨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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