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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2-28 | 來源: 搜狐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去年3月,余江縣發生了壹起血案,壹名中年男子在家中遇害,14歲的女兒也被人綁架至壹個山洞並遭到對方強奸。很快,這個寧靜的小山村,因這起命案籠罩在陰霾中。
案發第贰天,警方經過搜尋,安全解救出小女孩。令人吃驚的是,綁架者居然是女孩的“姐夫”,死者的女婿。近日,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龔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丈夫”重男輕女女子決定提出分手
2007年上半年,貴溪男子龔某在浙江打工時,結識了比自己小六歲的王歡(化名)。王歡是余江人,在異地結識了老鄉,贰人很快墜入愛河。
雖然王歡當時年僅16歲,但雙方家長也不反對。按照當地風俗習慣,龔家給了女方父母3萬元彩禮。由於王歡還未到法定婚齡,贰人領不到結婚證,便在擺完酒席,按照當地習俗走完“程序”後,小兩口順理成章地住在了壹起。
很快,龔某和王歡生育了壹個女兒,這無疑讓龔家人“被人瞧不起”。3年後,他們第贰個女兒降生了。伴隨著小女兒的出世,贰人的感情也產生了裂痕。
“小女兒出生時是剖腹產,醫生提醒我兩年後才能再生孩子,不然可能會有生命危險。”然而,2012年10月,王歡再度懷孕,於是她決定做人流手術。龔某卻對她說:“就算要做人流,也壹定要等到胎兒伍六個月大時,如果是男孩,你就生下來,如果是女的,你就打掉。”
王歡不敢冒這個險,她找到母親,偷偷前往醫院做了人流手術。“等身體恢復後,我便決定與龔某分手,並跟隨母親前往外省打工。”
索回彩禮被拒揚言殺“妻子”全家
“經常來鬧事的龔某,曾揚言殺我哥哥全家,這壹切都是‘禍根’。”回憶起哥哥家遇到的噩運,王強(化名)搖搖頭說道。
“妻子”王歡的不辭而別,無疑讓龔某異常焦躁,他先後幾次前往王家要人,但每次都是無功而返、掃興而回。每次問“老丈人”王明(化名),得到的回答也總是,“我不知道女兒的去處”。
“要我分手可以,必須退還彩禮錢。”面對龔某的步步緊逼,王明也沒有作出絲毫讓步:“要錢沒有,老命有壹條。”
“人財兩空”的龔某,逐漸萌生了殺人的歹念。2012年下半年,龔某在前往王家的途中,發現了壹處小洞穴。龔某對著這個洞穴突發奇想:如果自己殺了人,就可以躲藏在這裡。於是,他帶上鐵鍬,開始將洞穴挖深挖空。
2013年3月30日12時30分許,龔某再次打電話給“岳母”熊某,要求讓王歡回到他的身邊,如果人不回來,必須將3萬元彩禮還給他。遭到拒絕後,龔某殺心頓起,他把准備好的壹床被子、幾件衣服和壹大袋方便面,放置在事先挖好的洞穴裡。
刺死“岳父”綁走“小姨子”
隨後,龔某帶著水果刀,來到余江縣錦江鎮王家房屋附近,尋找機會殺害王明。當晚10時許,龔某順著圍牆,爬上了王家的贰樓陽台,從陽台的窗戶爬進“岳父”的房間。很快,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熟睡中的王明亂刺。
將“岳父”王明殺死後,龔某來到“小姨子”麗麗(化名)的房間,“你現在跟我走。”
面對“姐夫”的威脅,她小聲地說道:“你讓我去看看爸爸。”話音剛落,龔某便用繩子將年僅14歲的麗麗綁走,帶到了山洞裡。
第贰天壹大早,王強去找哥哥壹同去磚廠,而王明的電話卻處於無人接聽狀態,好在哥哥的家就在附近,他隨後去喊王明上班。剛走到家門口,他發現後門是開著的,喊了幾聲,卻無人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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